她理亏的低下了头,讪讪道,“恒伽,我,我只是不想麻烦你了。”
“可是你忘了这个,不是还要麻烦我吗?”恒伽指了指被拴在马身一侧的东西,“你的面具,不要了吗?”
长恭不禁啊了一声,“我还真忘了,恒伽,原来你是来送我这个的!”
“我不是来送你这个的。”阳光不知何时藏入了白云中,将他的神情一览无余的呈现。他的目光深不可测,像穿透了几百年的时光从深处深深地凝望着她。
长恭有些不解的抬起头来,忽然又听到他温柔的声音低低响起,“长恭,我陪你一起去漠北。”
“什么?”她瞪大了眼睛。
“你代替了我的父亲,那么我代替我的二哥,这不是也很公平吗?”他的唇边勾起了一抹狡猾的笑容。
风卷动着地上的枯叶,那几道枯黄的影子在半空中划过几个圈,轻飘飘地游离在空气中,忽地又被一股气流卷起,忽地又下坠,如此往复,居然迟迟不落地。她的耳边没有树木沙沙作响的声音,鸟鸣声,风声,虫吟声,一切的声音都静止了。
然后,她的眼睛陡然胀痛酸涩起来,胸口剧烈闷痛。
内心有一种颤动,眼中有一种滚烫的液体在转动。
“出发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他漫不经心的掉转了马头。
“恒伽,你,你可想清楚了?你会后悔的!”她将眼内那滚烫的液体生生逼了回去,急急道,“那里可是漠北,是漠北……这值得吗!”
他侧过了头,淡定的调子如同清晨的雾气般自然地浮现,“长恭,我不是说过了,我们是一条绳子上的两条蚂蚱。”
她微微一愕,过了半晌,脸上罕见的浮起了一丝几不可见的笑意,“嗯,明白了,恒伽,我们一起去漠北。”说完,她甩了甩马鞭,两腿一夹马肚,马儿撒蹄飞奔。两旁的风景在不停倒退着,她握着韁绳的双手已被勒得裂了口,只一劲催马前行。飞光马啊,跑吧!跑出邺城,跑出这繁华之地,跑出这伤心之地,跑出这个有很多不想再见的人的地方,直跑到那浩瀚无边的漠北草原中去!
恒伽的唇角微微一动,也追了上去。道路两旁的枝条被骏马驰过带起的劲风吹得荡了起来,悠悠扬扬。他闭上眼睛。前方是什麼,他尽皆不管,他只是驰马向前,任风自耳畔呼啸而过。
能与那人在一起,便是再多磨难,也是值得。无论是以什么身份,无论是到哪里,他只愿与那人并肩联袂,一路同行,看尽年年柳色,夜夜月光,千溪繁星,万里浮云。
漠北驻军的条件,比他们想像的更加恶劣。这座位于边关的小城,人烟稀少,物品缺乏。尽管有大名鼎鼎的斛律光驻守在这里,但生性野蛮残忍的突厥人还是会偶而来突袭附近的小城镇,掠夺财物。
在驻军统领的下榻处,长恭见到了分别许久的斛律光和斛律须达。他们在这里等着将所有事情交接完毕才能离开。斛律光从之前收到的信中已经了解了大概,所以也清楚长恭忽然提出到这里来的理由。
在临行前,斛律光吩咐下面准备了简单的酒菜,说是要单独和长恭喝上两杯。
时近黄昏,草原上特有的风吹得呼呼作响。长恭拉紧了自己的衣襟,心里有些纳闷为何斛律叔叔要将喝酒的地方设在露天。
斛律光已经早已习惯了这里的天气,拿起酒觞喝了一大口,笑道,“长恭,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才五岁,那时你就和我说,将来你也要做一个向我这样的将军,将敌人全都赶出去。”
长恭捧着酒觞,回忆起那个无忧无虑的夏天,不觉也抿了抿嘴角,“斛律叔叔,原来您还记得。从小时候开始,我一直都想成为像您那样的人。”
“现在听到兰陵王的名号,谁不是吓得胆战心惊,”斛律光哈哈一笑,“有你在这里守着,我再放心不过。”
长恭点了点头,“斛律叔叔,你放心,我会好好守在这里。”虽然是这样说,她的心里却是泛起了一丝涩痛。她连自己的亲人,自己的家都守护不住,如今的她,真的可以守护住这里的一切吗?
斛律光眼神复杂地望着她,忽然站起了身来,指了指远方,朗声道,“长恭,你看到了吗?这里是我们的国土,是我们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的国土。过去,我的父亲,你的祖父,多少先人流尽鲜血才打下了这片江山,现在,我们都在这里生活,守卫着这里。将来,我的孩子,你的孩子,孩子的孩子,祖祖辈辈还是要生活在这里,因为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的故土,是我们誓死也不能失去的地方。可在那关外的草原上,那些突厥人却对我们的大好河山虎视眈眈。长恭,无论你是因为什么理由来到这里,你要记住,这世上有很多比亲情爱情友情更重要的东西。”他顿了顿,“在民族大义,国家存亡面前,很多东西,包括生命都是可以毫不犹豫舍弃的。所以长恭啊,就算你有多不甘心,多么想逃避,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不论成败都要去坚持的,有些东西是要不论生死都要去守护的。”
长恭微微一惊,抬头望向天空,湛蓝依旧,远处一只雄鹰盘旋寰宇,仿佛正在俯视这大好的河山。她捏紧了手中的酒觞,“斛律叔叔,我明白……”
“明白就好。”斛律光释然的笑了起来,举起了酒觞低低吟道,“丈夫誓许国,愤惋复何有?欲将敌骑逐,大雪满弓刀。长恭,这里的一切就交给你了。”
她点了点头,扬手饮尽了觞中的酒,没有再说话。
远方的天已经蓝中带灰了,轻轻薄薄的白色流云也渐渐凝成了淡青,惟有西边地平线上还残留着一片澄红。
漠北草原的夜,就要来临了。
来了漠北已经半个月了,长恭除了第一天去巡视了一下驻关的守军,之后就再也没有去过。整夜的辗转难眠,暗无天日的昏暗。她只觉得自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在混沌的世道上行走,迈不开的步子,挥不去的影子,忘不了的声音。一切的一切充斥着她的耳朵,她的心脏,她的身体。
斛律叔叔说的话,她都明白。可是现在的她,却做不到。
她确确实实的就是来逃避的,逃避着她不愿再面对的人和事,缩在这漠北的一角舔噬伤口。
连自己最重要的家人都保护不了的人,又有什么能力来守护这个国家,守护这里的百姓?她甚至怀疑如果现在突厥开战的话,她是不是会被打得落花流水?
那个所向披靡的兰陵王,是不是不会回来了。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突然下起了雪来。洁白而细小的雪花从天空中稀疏地落下来,和漠北惯有的漫天大雪不同,并没有那种冷艳逼人的意味,而是显得脆弱无依的样子。
长恭在榻上辗转反侧了许久,才渐渐进入了梦乡。
迷迷糊糊中,她似乎置身于自家的庭院里,院子中弥漫着淡淡的薄雾,黑天鹅绒似的夜空中缀着淡淡的弯月,春风送来了细润的花瓣,随风乱舞。
她茫茫然的往前走去,忽然看到不远处的白玉兰树下,孝琬正静静站在那里,长发在月色下闪闪发光,深邃的眸子噙着笑意,仿佛天上所有的星星都陨落在他的眼睛里。他的嘴角挑成优美的弧线,大步走到了她的身边,微微弯腰,轻轻摸着她的头发:“长恭,我不在的时候,你有乖乖的吗?”
难以言喻的伤痛和欣喜潮水般同时涌来,她不敢相信的抬起了头,喃喃道,“三哥,三哥,你没死,对不对?我做了一个好可怕的梦,我竟然梦到九叔叔杀了你,三哥……原来你没死……太好了,太好了……”
他还是像往常那样笑着,“长恭,三哥很想一直看着你,看着你成亲,看着你生子,看着你变老,看着你对我微笑,可是现在,三哥不得不走了。等下辈子,我们就每天看那日出日落,花开花谢,对月相酌,过些简简单单的日子……”
“三哥,不要走,不要走!”她大哭着想要拉住他的手,却怎么也拉不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这样消失在自己的面前……
“长恭!长恭!”
直到她被一阵急促的声音叫醒,她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只不过是做了一场梦。
那样恍惚的梦境里,没有任何色彩。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远,那么淡,努力的伸出手,挽回的,却只是冰冷的虚空。就像是一场盛大的梦魇,在清醒的时候只能彷徨的捕捉到梦境里让人沉迷的记忆,但是什么都留不下。
“恒伽,我梦到三哥了。”她幽幽地开了口。
“我知道。”他低低应了一声,刚才经过门外的时候正好听到了她的梦呓,所以才会冒失的闯了进来。
“为什么要醒来,要是能不醒,三哥就不会走了。”她微微牵动了一下嘴角。
“别胡思乱想了。”恒伽的心被狠狠扯动了一下,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指,想要轻轻地拭去她眼角的泪花,她没有躲闪,反而定定地看向他,那神情有些落寞,有些哀伤,仿佛有很多的苦楚无法诉说的憋屈。
“恒伽,我连自己的大哥三哥都守护不了,又怎么能守护别人呢?”
恒伽轻叹了一口气,将她顺势拉入了自己的怀抱,用尽全力紧紧抱住这个月色中模糊的影子,心像刀在绞,恨不能将怀中人化为骨血,舍弃这肉体凡身,一同与她灰飞烟灭。他明白她的痛,那是自己所爱的人杀死所爱的人的痛,那是比撕心裂肺更要绝望的痛……在那次她赶回晋阳救皇上时,他就完全明白了。
“所爱的人离开了,也许活下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代替所爱的人活的快乐,是更难做到的事情。可是如果重新撕开伤口,让脓血流出来,疼过之后,新鲜的血肉就会长好的。长恭,只要熬过去,你就可以继续笑着面对天下。你还是那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兰陵王。”他的声音温柔却又坚定,“长恭,无论有多痛苦,只要活着,雨就会停,就能看到美丽的天空。”
长恭的身子轻轻一震,顺手扯住了他的衣襟,将整个脑袋更深的埋在了他的肩窝里,冰冷的心里,却一点,一点的温暖起来。虽然她已失去了很多,但幸好有他在身边,就像照亮黑夜的那颗恒星,给她撒下宁和的星光。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她抬头仰望夜空,他都温暖地存在。
“丈夫誓许国,愤惋复何有?欲将敌骑逐,大雪满弓刀。”她喃喃重复了一遍那首诗,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不论成败都要去坚持的。有些东西是要不论生死都要去守护的。
有些责任,是不论多痛苦都要去承担的。
无论有多痛苦,只要活着,雨就会停,就能看到美丽的天空。
窗外,漠北的朔风呼啸着,吹起了碎石,遮住了月光,只有一片无尽的黑暗。
千里之外的周国。
长安的夜,很静很静,夜凉如水,月光流泻淡淡的朦胧的笼罩在静逸的大地上,空气中,隐隐有着腊梅初绽的香味,淡淡的幽雅的散落在王宫的每一个角落。
一位气度高贵的女子款款来到了当今皇上的御书房前,守在门外的侍卫一见她立刻毕恭毕敬地低声道,“娘娘,您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周帝宇文邕的皇后,来自突厥的阿史那云公主。她笑着点了点头,示意身后的贴身侍女跟着她进了御书房。
一进房,她就不由抿起了嘴角。皇上可能是过于劳累了,居然就这么靠着案几睡着了。昏黄的烛光下,他的脸散发着淡淡的光泽,平静的面容却遮掩不住那睿智中带着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他的沉静仿佛深植骨髓,那是一种历经毁灭后重生的人才会具有的疏离气质,不管多么熟络,他总是保持与人若即若离的一种距离,令任何人无法靠近,无法触摸。
在认识他之前,她从来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这样一种皇帝。
他的生活是如此简朴,一日三餐,绝无浪费,待下人又是如此亲切,若没有大的过错,一般都不会责罚他们。之前她还从宫女那里知道,皇上在亲征时步行山谷危涧,履涉勤苦,一般人不能忍受的,他自己甘之如饴。行军时见有士兵光脚走路,他甚至脱下自己的靴子给士兵穿……
这一切在她看来,根本就是不可思议。
不知为什么,她有点庆幸自己选了他。其实当时她也有些惶惶然,尽管他承诺给她自由,但这个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相信的,尤其是皇帝。不过她现在很是放心,因为她知道,如果是他,一定能兑现自己的承诺。
更何况,她也不讨厌他。或者说,她倒有些佩服他。
就在她想着的时候,宇文邕已经醒了过来,当他看到她的时候,不禁有些惊讶,“皇后,你怎么来了?”
她示意侍女将端着的碗放到了案几上,“臣妾让她们做了一些突厥的食物,做了不少,所以就顺便拿一些来给您尝尝。”
宇文邕笑了笑,“那就多谢皇后了。”
门外忽然传来了阿耶的声音,“皇上,臣有事前来禀告。”
阿史那云非常知趣的退后了一步,“那么皇上,臣妾就先告退了。”说着,她就转身出了门。阿耶朝着她行了个礼就匆匆走了进去。
“禀皇上,听说斛律光和他的二儿子从漠北回邺城了。”阿耶上前了一步,开门见山的说道。
“哦,那现在谁在驻守漠北?”宇文邕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
“皇上,您一定没想到,这回驻守漠北的人居然是斛律恒伽和兰陵王高长恭。”
兰陵王高长恭,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宇文邕的心猛得一颤。一张熟悉的绝色面容又浮现了出来刻骨铭心。他觉得心口仿佛被重物所压,一股窒息抑郁之气无所遁形,只好一齐涌上心头,冲得本就混沌的思绪更加繁琐。
那个让他心心念念,又爱又恨的女子,就在遥远的漠北,在戈壁狂风中驻守……
“她怎么会去漠北?”
阿耶摇了摇头,“臣也不清楚,不过之前听说他的三哥河间王因为谋反的罪名而被齐主活活打死,不知是不是和这个有关系,怎么说他都是罪臣的弟弟,若是换了皇上您,恐怕也不能信任他了吧。”
宇文邕的眼中微光一闪,没有说话。
“不过皇上,要是真是齐主不信任他的话,那对我们来说倒是一个好消息。”阿耶连忙说道,“或许我们可以趁他在漠北抽不开身,突袭晋阳或者洛阳。”
“还不是时候,别忘了斛律光更是个厉害角色,”宇文邕的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泽,“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准备。”
阿耶看着他,似乎还有什么话想说,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皇上,您和皇后成亲以来,一直都没有动静,现在您的后宫里只有两名妃子,实在是太少了。不如在开春的时候再选一批美人进宫?”
宇文邕无奈地瞥了他一眼,“阿耶,你也管得未免太多了,还不退下。”
“皇上……早日诞下子嗣,这也是陛下的责任。”
“行了,那你就随便再选两个进宫。现在就先退下吧。”
听着阿耶关上了房门,他斜倚在窗边,那琥珀色的眼睛像是雾气里的河流,柔和而迷惘,出神的看着外面望着迎风飘舞的飞雪。细小的雪花飘到了在脸上,有凉凉的味道。他身上披着的紫色外衣勾勒出一个略显单薄落寞的侧影。
那样梦想的东西,究竟什么时候才可以得到?究竟还要放弃多少东西呢?
突厥
虽已是五月,漠北的天还有些冷。戈壁的风吹过那些没及牛羊的牧草,婉转的河流如同丝带匍匐在草原上,金银花似宝石般星星点点地闪烁。牧羊的小伙吹着口哨唱出一串欢快的音符。
长恭此时正躺在一片碧色的草原上,浅蓝色的天空,也仿佛与这草原连成一线。风吹起,一道道一圈圈碧绿的波浪从深远的天边递送过来,在巨大的绿色丝帛上舞动着飞扬。她仰头望着天空,修长的颈间和和扬起的下巴,所构成的弧度散发出无法言传的惑人魅力。
恒伽来到这里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正好是这一幕。
一晃已经过去四年了。日子,原来真的如水漫漫,不经意间,已流过多少个彼岸了。他和长恭再也没有回过邺城,似乎就打算在这里扎根了。这几年他们和驻守在这里的士兵们已经混熟了,士兵们对长恭也是十分敬重和佩服,在她的亲自指导下,士兵们的武艺更是大有进步。虽然突厥还是时不时的前来冒犯,在边界掠夺财物,但几乎每一次都被长恭打得落花流水。
前年的这个时候,皇上不知为何忽然将皇位禅让给了年轻的太子高纬,而且还听说皇上这几年性情大变……不过这些消息传入长恭耳内的时候,她似乎都没有什么反应。
“长恭,你又在偷懒了?”他缓步走上了前,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狐狸,也该让我喘口气吧,我刚刚才和他们练完呢。”
恒伽笑着在她身边坐了下来,“长恭,在看什么呢?”
“在看它们,如果我也有翅膀就好了,那就能像它们一样自由自在的到处飞了。”她指着从碧蓝天空中掠过的苍鹰,露出了一抹神往的表情。
“那可不好。”他弯了弯唇,“那就不知道长恭要飞到哪里去了。”
“你不是说我们是串在一条线上的两只蚂蚱吗?那我就带上你好了。”她侧过头来轻轻笑了起来。
“那恐怕也飞不高哦,”他露出了一抹促狭的笑容,“如果只是长了翅膀的蚂蚱。长恭似乎越来越笨了呢。”
“谁说是长翅膀的蚂蚱啊!”她瞪了他一眼,转过了头去不再理她。微风轻拂,她那绯色的窄衣有一角沐浴在柔和的阳光中,现出柔和的光晕。
恒伽的心里涌起了一种柔软的感觉,这就是他所认识的长恭啊,即使悲伤也没有一丝阴影,永远笼罩在明朗纯净温暖之下,经过了她单纯的心的过滤,永远清新明丽,流畅圆润,没有百感交集、曲折丛深,没有绝望的控诉与呼喊,永远是明净优雅的暖色调。
她终于是熬过来了。
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只见一位紫衣少女在他们面前稳稳地停了下来,轻巧地下了马,笑咪咪道,“恒伽哥哥,长恭哥哥,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呢?也不叫上我?”
“小铁,听说你昨天约秦副将比试了?”长恭饶有兴趣的望向了她。在朝阳下,她那娇艳的面容就比戈壁上怒放的红柳花更加动人。这四年来,小铁也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而且她忽然对学武极有兴趣,再加上天赋高,之前又有根基,居然也有模有样,连好多男子都不是她的对手。出乎长恭的意料,小铁非但没有回她的哥哥那里,反而加入了驱逐突厥人的队伍里。
这样的转变,令长恭感到很吃惊。
“这个可恶的家伙死活不答应,你说气人不气人!”小铁一屁股坐在
兰陵缭乱全第3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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