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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我们穿啦1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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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斯现状,令他几不可闻的皱了皱眉,心情也跟着变得有些烦躁,这个身体还真不是一点点的不方便。

“起来靠我身上,我们穿过这片芦苇荡往那边走。”因为心情不爽,以至于连说话的声音都阴沉了不少,虽还是个稚嫩童音,却带着明显的不耐。

叶默轻咬着下嘴唇,听话的扶着他的手臂站起身来,然后慢慢往呼唤的人群走去。

一直到这时候叶默才发现,这是一片很大的湖,周围是浓密高大的芦苇荡。两个小孩子一钻进去,就如同被湮没入潮水中一般,连脑袋都看不见。

程玺麟牵着叶默的手,侧头仔细听着呼喊声以分辨方向,叶默也知道这样的情况不能打扰他,要是迷路了,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两个小小的人,手牵着手走在葱绿的芦苇荡里。经过一个野鸭窝的时候,叶默睁大了眼睛与那野鸭子对视,对方却一点儿也不惧怕她,甚至还转动脖子一路目送他们。

叶默新奇得很,瞪大的眼睛一眨不眨,人都已经走过了野鸭窝,脖子还一个劲儿的往后转。一时分心,一脚陷进了稀泥里,身体往前一栽,几乎是本能的,空出的那只手立即去抓身边粗大的草梗,刚好惊吓到了丛中栖息的鸟群。

先是四五只飞了出去,紧接着便是一大群,全都噗嗤嗤飞向天际。而叶默终是没稳住,咚地一声扑进了稀泥里。前面的程玺麟正侧耳认真的分辨着呼喊声,没料到身后会突然出状况。

一个没留心,被叶默猛的一扑,也跟着摔了个狗吃\屎。两个小娃娃,本就浑身湿透,这般一折腾,硬是变成了小泥人儿。特别是程玺麟,脸直接朝地,尽数浸进了泥水里。

叶默扶了扶一边已经散落下来的发髻,挣扎着爬起来。等她揪着笔直的芦苇梗站稳了小身子,才发现气氛突然变得有些诡异。

有人那目光就跟激光剑似的,仿佛能把她盯成肉窟窿。叶默提了提全是泥巴的裙摆,抬起头便对上了那双要吃人的眼睛。

“……”

“……”

几秒钟之后,如绿色浪涛般翻腾的芦苇荡里传出一个清脆的爆笑声。然后以声源为中心直径六、七米范围内的野鸟全都普索索惊飞了出去。一时间,平静安宁的芦苇荡里一片欢腾。

“哈哈哈哈哈哈……”叶默一手捧了肚子,一手指着自己的老公,笑得前俯后仰,眼花直转。就连自己身上的稀泥巴都无视了。

而程玺麟则臭着一张脸坐在泥地里,整个脸上敷满了泥水,只留了两只大眼睛在外面,深黑色的眼眸子冷成了冰剑。

两个借尸还魂的新时代小夫妻就这样坐在看不见边际的芦苇荡下,一个笑得肚子都酸了,小身板摇摇晃晃的,仿佛轻轻一推就会倒在地上;另一个则冷成了冰棍,整个人只盯着笑成肉团的小女娃,似乎拿了锤子砸下去,他就能碎成冰渣渣。

叶默一直笑到笑不出声音,回头便见程玺麟一动不动的瞪着自己。连忙敛了笑,吐了吐舌头。伸手去抓她老公的袖子,余光不小心瞄到那张全是泥浆的脸,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又笑了出来。

如是几轮,终于将浑身的力气都耗尽了。小小的身体往边上倾斜着的草根上一坐,一双肥肥小小的手一个劲儿的摆,“哈哈……不来了……哈哈哈……咱歇会儿吧……哈哈哈哈……”

“……”程玺麟恨得牙痒痒,几乎想扑上去把那个笑得忘爹忘娘的人揉成一个肉团子。

就在这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响亮的惊呼。

“五小姐!”

接着就看见一个淡粉色衫裙的年轻女子一脚深一脚浅的奔过来,然后一把将叶默搂进了怀里。嘴里还不断叨叙道,“谢天谢地,谢天谢地,总算是找到了。”

念叨完了又猛的放开叶默,侧身跪在地上,朝东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叶默当即就被囧在了原地,果然是封建社会。

这时候其他的人也都纷纷赶到,其中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扒开人群冲了进来,然后做了一件让叶默更囧的事。

那小厮和刚才那女子一样,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只不过他跪的不是东边方向的老天爷,而是坐在地上一脸泥巴的程玺麟。并且不断的磕着头,口中连连请着罪,“小世子,都是安来的错……只求能赏奴才一个全尸……”巴拉巴拉一大堆,全是废话。

直到叶默实在没憋住,欠着鼻子打了一个又响又大的喷嚏,不断求着饶的声音才戛然而止。粉裙子的姑娘连忙一把把叶默抱进了怀里,气冲冲的对跪趴在地上的安来道,“这是什么时候,你的小命值几文钱?要是小世子与我家五小姐再出点儿差池,你就等着被你主子剥皮煮了吃吧。”

说完不再理会那叫安来的小厮,转头指着队伍中的另外两个小厮,有条不紊的安排道,“叶宁你带三个人分别去知会老爷、侯爷还有大少爷三少爷他们,说五小姐和小世子已经找到了;叶瞿你跑得快,赶紧回去告诉家里的大夫人和侯爷夫人,以免她们还着急担心。然后让婆子们烧好热水,熬上姜汤,并请回春堂的大夫去府上候着……”

叶默歪在那女子怀里,感受到自她身上传来的温度,连忙缩了缩身体。她浑身上下都是湿漉漉的,此番接触到了干燥温暖的人,竟觉得更冷了。

那女子自然察觉了她的动作,连忙让其中一个小厮脱下外袍裹住了叶默的小身子,然后柔声哄道,“五小姐不怕,惠萼这就带你回去。大夫人可都急坏了。”

这时候,程玺麟也已经被其中一个身宽体壮的小厮抱了起来,身上同样裹着一件大人的长衫袍子。脸上的稀泥也被摸了去,露出一张冷峻严肃的脸。

叶默在心里偷笑,她老公这时候肯定满腹的憋屈。二十八岁的大男人让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抱在怀里,何况还是她老公那种死要面子的臭屁性格,想想都忍不住要发笑。

正当叶默咬着指头,吃吃偷笑之际。程玺麟突然自前面小厮的怀里转过头来,一双眼睛沉凝暗黑。

“把你的手从嘴上给我拿下来。”还真当自己是三岁的小奶娃呢,刚刚才自鬼门关爬回来,又上了个如此身体素质的身,免疫能力肯定很弱。那巴掌上不知道沾了多少病毒细菌,是想生病还是怎么的。

这么一想,眼中神色愈加的深邃起来。那个样子,俨然就是一只囤在正太皮囊里的野狼。

叶默觉得有股无形的压力直冲她袭了过来,连忙撤掉了嘴边的将手,然后规规矩矩的搂住了惠萼的脖子。

程玺麟见她乖乖的收了手,又警告性的瞪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方才凝神开始观察起这一队人来。

这一路加上提前去知会其他人的五人,一共有十一人。其中只有惠萼一人是女子。而这些人中间,除了最先扑到他面前哭喊的人穿了件深绿色马褂之外,其他的人全都穿着同款同色的青衣短衫。

可见这队人马应该是女娃娃家里的奴仆,而方才一直都是那女子在主持大局,被指派的家丁皆是言听计从,可见这女子地位不一般。只是封建社会,当真身份尊贵的女子是不会如此轻易出门抛头露面的,由此可见,必然只是府上受宠爱得依仗的大丫鬟。

搜救的人马似乎还分了好几批,而他们之所以能这么快的找到他们,恐怕得归功于叶默惊飞的鸟群和那连串的狂笑声。

想到这里,程小帅哥不禁又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似是生怕还沾染着泥巴,毁他英明神武的形象。(==)

而今能看出的事情也不多,也只得走一步算一步了。能有一个富足的家庭背景,在这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

那叫叶宁的奴仆办事效率确实够高,等叶默他们一群人穿出芦苇群,上了农家割草的小径,便看见一大队人骑着马自右侧的小路飞奔而来。

当头的青俊少年一身白衫,看样子大概只有十三、四岁。胯\下骏马高头健蹄,踏踏奔驰,如腾云驾雾。叶默一时竟看得有些呆了,现实版的白马王子啊……不过马好像是枣红色的。(==)

那少年奔到他们面前,竟纵身一跃,轻巧的落在了地上。然后白影一闪,叶默只觉得身体一凉再一暖,自己已经在少年的臂弯里了。

“茉茉,快让哥哥看看,伤到哪儿了么?是落水了么?有没有被湖水呛着?有没有被虫子咬到?有没有吓坏了?”

一连串的有没有,噼里啪啦问得叶默呆住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答他。习惯性的抬头去看她老公,却发现那个四五岁大的瓷娃娃眼里蹦出凶恶的红光。

额……而且那光还哔哔哔地往白衫哥哥身上扫,先是抱着叶默的手臂,再是凑到叶默小脸蛋跟前的鼻子。完全无视掉了他那变身成为新鲜loli的老婆求救的目光。

没办法,叶默只得自救了。双手被紧紧的裹在长衫里动弹不得,她只得尽量往后仰,以拉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蠕了蠕嘴唇:

“哥……”

“呀!”哪知白衣的少年突然一声惊呼,那视线正落在叶默身上青灰色的布衫上。皱了皱眉,然后一把将那布衫扯了下来。

“是谁把下人的衣服穿在五小姐身上的,这么点礼数都不懂吗?叶家何时养得如此废物?”说话间已经撩起自己的衣摆,将叶默裹了进去。

先前脱衣服给叶默穿的那小厮一脸惊悚,噗通一声直直的跪在了地上,“少爷饶命少爷饶命,是小的一时糊涂,万万没有辱没小姐名声的意思,就算是借奴才熊心豹子胆也是不敢的。”

就连惠萼神色都变了,也跟着跪了下去,“是奴婢疏忽大意了,请三少爷责罚。”

叶默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心下一片惊悚。只不过是穿了下外套而已,这是不是小题大做了些。

而一直冷眼旁观着的程玺麟却想得比叶默深厚许多,这便是真正的封建等级社会,人分三六九等。尊者为贵,卑者为贱,绝对不容许丝毫的逾越。

这时候,自另外两个方向又赶来了两队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疾步赶上来,一把搂了叶默就开始哀号,“哎哟我的心肝儿宝贝儿,总算是找到了,吓死爹爹了。”

叶默只觉得晴天一道霹雳,她非常配合,虎躯一震,被雷得里焦外嫩。这……这是……她爹?她爹(?)扫了一眼地上跪着的两个人,最后若有所思的看了惠萼一眼,挥了挥手道,“起来吧,跪在这里像什么话。”

叶默分明看见惠萼身体僵了僵,然后叩头谢了恩才又站起身来。

同她爹一起赶来的还有一位英俊威武的叔叔,说是叔叔还着实有些过了。那人不过三十来岁的模样,顶多只比以前的叶默大个六七岁,叫叔叔实在是……形势所逼啊。

那帅叔叔走过来,并没有同她爹一样搂了她老公心肝宝贝儿的叫嚷个不停。他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她老公的头,然后吩咐身后的仆人准备回府。

既然侯爷都发话了,叶默她爹也只得暂时松开叶默,回身示意身后的黑衣男子,“回府吧,不然冻坏了你五妹。”那态度与之前截然不同,仿若两人。

一直安静站着的黑衣男子则恭敬的垂下头去,并沉声答道,“是,爹。”

叶默被她爹闷在怀里好半天,这时候终于能喘出一口气来。有些呆愣的看着黑衣男子,这个人也是她哥哥?可她爹的态度……不是该重男轻女才是主流么?

一直到被她爹抱到了一辆大马车前,叶默才醒悟过来,连忙四处寻找她老公。却看见程玺麟他们正朝着前面的另外一辆走去。心里不禁一慌,扭了身体就要挣扎出声,却看见前面欲上车的程玺麟突然转过头来,然后状似无意地将右手食指按在了嘴唇上。

那个意思她当然明白,他是在让她不要说话,见机行事。于是,那一声“老公”便又咽回了肚子里,然后听话的随她爹上了马车。

虽然是个冒牌的五小姐,可这始终也是正牌的肉身。再看这些人的态度,看来这个五小姐是真的被宝贝得厉害。那么,只要她不露出马脚,应该就不会有问题的吧。

何况,还有她老公在。

……

03

黎阳城又名水都,以乌水江与墨乘江交汇点为中心,呈三角形扩建出去。地处两条大江交汇,有着相当便利的水上运输条件。再加上这里气候怡人,四季如春,许多人特意慕名前来,或常驻或避暑过冬,或仅是途径却因诸多因素定居下来。

天长地久,黎阳城便发展出了如今的盛况。叶默他们的马车行驶了不多时便进了城,刚进城的时候,还有许多低矮瓦房,随着马车不断进去。便见红砖绿瓦,高楼耸立,四五层的更是不在少数。

街道平坦宽阔,能容四辆马车并排而过。街上的行人皆是衣着光鲜,红光满面。还有不少当街摆了棋盘杀上几盘,甚至还有些中年的商户妇女,三五一群的站在自家店铺门口唠嗑家常。

叶家的府邸就在黎阳城正北方位的永华巷里,马车徐徐行过坚实的长堤石板桥,穿过那条闻名的飞花街时。一身白衣的叶青川自外面撩开车帘,冲里面歪在惠萼怀里的叶默欢笑道,“茉茉快看,这便是你最喜欢的飞花街了。”

叶默此时只觉得头昏脑涨,胸腔里一阵阵的泛腥,若是这马车还同先前一样颠簸,她恐怕非得吐出来不可。

身子虽是软绵绵的,可她实在是好奇外面的世界。自上了马车开始,就没人主动掀帘子,她压根儿就没机会瞧一瞧这外面的世界。此时听说外面有好看的,连忙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凑到窗户边就往外面瞧。

还没看见所谓的飞花盛况,便先嗅了一鼻子的槐花香甜。因为数量的缘故,那香味还显得有些浓郁。此时一阵微风,纯白色的花串簌簌飘落,如漫天馨香的白雪,当真好看得紧。

繁美华贵的马车缓缓驶过,车轮子压过那些纯白娇嫩的花朵,硬是沾染了一整圈。马车外面护卫的奴仆全都凝神敛气,稳步走在周围。其中还有两位翩翩俊秀的公子哥儿,黑衣的骑黑马,白衣的骑红马,一派气宇轩昂。

有时候遇见些拾花的花农,无不停步驻首。还有人交头接耳,细声讨论。

“那是叶家的仪仗啊,最前面那位便是叶大公子吧。看见白衫子的那位了么,便是叶三公子无疑了。”

“你问哪个叶家?你头晕了?自然是飞花街尽头的那家咯,府邸占去了半边的乌水江北。”

“听说了吗?叶家的大公子要迎娶福家的二女儿了,而且还是正室呢。福家……”

“切,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有几个臭钱。他家那几个儿子也没瞧着一个考取功名入朝为官的。”

议论的声音各持己见,可都在说明着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便是叶家的名望和财富。

叶府的正门朝南大开,正对着清澈的乌水江。大门左右分别开了两扇偏窄些的偏门,然后再自东北西三方各开一处侧门。其中东门直接通往女眷内侍的后院。

马车自叶家东门直接驶了进去,大概又走了十来分钟,马车才稳稳当当的停了下来。此时的叶茉已经没了闲情逸致欣赏外头的盛况风景,眼皮上似是掉了千斤重的秤砣,半点儿都睁不开。小脑袋也沉重如铁,鼻翼间渐渐喷吐出些高温热气。

她应该是感冒了,叶默这样想着,便感觉到有一只手触上了额头,随即便是一个模糊的女人声音传来。

“老爷,五小姐好像在发热!”

然后便是一阵嘈杂,吵得她太阳|岤如针扎一般的疼。叶默不耐的皱了皱眉,终是提不起力气去阻止,渐渐的模糊了意识过去。

……

等到好不容易退了热,再苏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夜里了。屋子里只留了一盏灯,显得有些昏黄微暗,不过这样的光线倒是很适合睡眠。

叶默盯着头顶上那张精美绣制的床帐许久,才想起来,这里并不是她原来的那个家。她和她老公一起出了车祸,然后鬼使神差的穿到了两个小孩子身上。

突然,一直紧闭着的帐子动了动,叶默惊觉的转过头去。借着跳跃闪烁的烛光,一张粉嫩可爱的脸出现在叶默面前。

刚刚大病了一场,叶默……不对,应该是叶茉的脑子有点儿不好使。她一直盯着那张粉嘟嘟的脸看了好半天,才猛然意识到,这任谁看过都想扑上去咬一口的小正太正是她的老公程玺麟。

一时欢喜,张嘴就要叫出声来。好在程玺麟机灵,迅速的扑了上去。今日未同前两日一样,反而是撩开床帘便看见一双尚且不明就里的大眼睛,使得他呆愣了一下。

小身子扑上去的时候避开了叶茉大病初愈的身体,只是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然后俯身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说,“别吵。”

叶茉自然乖乖的点头,嘴巴紧紧的闭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她老公骨溜溜直转。程玺麟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见已经腿了烧才轻松一口气,放手躺进柔软的床垫里。

总算是醒了!

叶茉眨了眨眼睛,小手伸出去抓住程玺麟的衣袖子,压着嗓子唤他,“老公……”

“嗯。”并卧在身边的小男孩儿顺了顺她额边凌乱的发丝,应到。唇角不自觉的弯了弯,胸口一直压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三天,他无时无刻不在忧心焦虑着。

这古代的医疗水平不够,即便是普通的感冒发烧也可能送命,更何况她刚刚才自另一场变故中闯了回来。

好在叶家是真的疼惜这个女儿,重金聘了一位定居在黎阳城里的老御医过府,并连日连夜的差人四处搜寻药材,这才救了下来。

这几日,他虽天天随同他的母亲过来探望,然而封建社会就是诸多麻烦,非说什么未出阁的女子闺房,外姓男子是不能随意入内的。

逼得他每天深夜起床,然后用各种手段把外面守房的丫鬟支走,即便是这样,每天也只能陪她个把时辰。这个身体虽然方便躲藏,留得太久始终会引人怀疑。

借着这几天的时间,他也探到了不少消息。他如今还是姓程,名字也与以前有几分相似?b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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