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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宫宠后之美人暗妖娆第31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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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宫宠后之美人暗妖娆作者:未知

冷宫宠后之美人暗妖娆第31部分阅读

痛,泪水一直流。这让他的样子很怪异。一个大臣,突然像个孩子一样流泪,走在前面的太监往回瞥的时候,也被吓得一愣。

今天这人是到底怎么了?真是混乱的一天,好像这个夜永远没有尽头一般。

像一个永夜一般。小太监祈祷白日快点到来。今夜似乎太诡异了。他都怕得浑身不由自主地轻颤。

一个脸色惨白,如行尸走肉般的一个侍卫装束的男子立在门口,好像他的眼中没有任何人一般。他就像一尊雕像,站在那。呆立着。宛如灵魂出窍了。

李久走到他面前,那个领路的太监叫了他好一会儿,他才勉强找回一点心智,魂魄似乎才找回来,回到他的身体。只见他满脸悲恸,眼中是无尽的悲伤,恭敬地鞠躬叩首,然后,把手中的东西几乎虔诚地交给李久。

李久疑惑地拿过来。惊疑万分。是一个金贵的玉佩和一张折起的白纸。

那个侍卫表情麻木地呆望着他半晌儿,对他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如晴天霹雳般,几乎当场把李久打倒。他眼前一黑,几乎昏厥过去。幸好旁边的小太监眼疾手快,及时扶住了他,他才没有砸在地上。

李久定了定神,他现在还不能倒下,皇上还等着他手中的东西。

朦朦胧胧中,神思飞散的司马睿突然听到一个有些哽咽的声音对自己说:“皇上,皇上,

莲德妃娘娘,刚刚,去了。这是德妃娘娘让侍卫交给您的。”说着就把手中的握得有些温热的玉佩交给他。

司马睿眼眸没有任何焦距,大雾茫茫地望着他。手中温热的触感让他的心抽搐起来。一阵阵绞痛,一阵阵铺天盖地的痛,一阵阵晴天霹雳般的打击。

然后,一口鲜血喷出来。星星点点如暗夜的梅花斑点一般,在夜里昏黄的灯光下显得妖娆而邪魅,如鬼魅一般,让在旁边的李久和太医都惊得轻叫。

“小锦!一一”司马睿悲恸地大呼一声。彻底昏死过去。

在风云变幻的历史潮流中,依然顺着史书上记载的一切源远流长。这块大陆上依然不停地顺着历史的铁轨线走着下去,绵延发展,传承不绝。该发生的依然发生着,该消失的依然消失着。无人能改。

在浩如烟海,博大辉煌的大陆上,表面的一切都自顾自地发生着。役有为任何人停留下脚步。

不久前,晋国皇帝的宠妃莲德妃红颜薄命,殆。皇帝大病一场,忍痛为他的爱妃举行了重大的出殡仪式,全国上下哀悼几日追溯她。皇帝下命十日之内全国上下不能有办任何喜庆之事。民间有种传言,据说皇帝深爱着这个莲娘娘,在病愈之后,几次想自杀随她离去。可是被百名大臣及其妃殡跪在殿门苦苦哀求悲鸣,直到七日后皇帝才走出殿门,形神憔悴,几乎像干枯的骨架。在承诺不会轻生之后,便昏倒在地。清醒之后,便如同脱胎换骨,换了一个人一般,变得清冷漠然。隔日,便追封莲德妃为“泽锦皇后”。并下旨终生为其悬挂皇后之位,不再立后。

皇帝的深情让四海为之动容。百姓们也深深地被震动了。

而在此时,一贯闻名于世的君锦山庄突然像鬼魅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四王依然存在,依然行侠仗义,依然悬壶济世,依然收留一切无家可归的人。可是世人再也未见锦少出现。

锦少的存在再次变成一个没有谜底的迷。

三年之后,在大陆上人们眼睛看不到的一个地下世界,开始崛起一个被称作“锦国”的国家。这个国家地域分布之广,无人得知。它像一颗苍育中最明亮的星辰一样傲然崛起。没有任何人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也从来没有人知道谁是这个国家的君主,领导者。但是它的强大己经超过了大陆上的任何一个国家,它的存在关系了整个大陆的生死存亡。

它也像一个谜一般开始渗入大陆众人的视线和心里。

锦国的传奇也延续着当年君锦山庄的传奇席卷而来。

它像个鬼魅,或者像一个预知者,允许任何国家的存在,看着历史的云卷云舒,看着风云变幻,看着灿烂辉煌的千年文明绵延流长。

它是暗的世界。

隐藏在这个大陆深处的一个唯一的国家。

第131章觉醒来(上)

“安忆君,你快给我从树上滚下来。”一个俊美的少年手不雅地掐着腰,秀眉紧皱,不耐烦地望着藏在枝繁叶茂的树叶中的甜美俏娃儿。

“老妈,好啦好啦,下来就下来。催什么催,你比十怪爷爷们还要烦人!”树上的人儿樱桃小嘴可爱地嘟起,红润润的脸像成熟的苹果,真的让人不忍心有什么责难施加以她。

好一个如同天使一般的美丽可爱的孩子。当你看到她第一眼,你必定会这么想。

少年在树下不屑地瘪瘪嘴:“安忆君,你的那些手段我从孩童时代用的就比你精多了。十怪爷爷们可不是任你欺负的,你最好给我收敛点。你那张天使面孔骗不了我,少给我装蒜!快点回去,读书习字,作业完成不了,休想再出来。”依然是一张不老的娃娃脸的绝色少年不客气地命令道。

己经一纵跃下,平稳地立于地上的俏娃儿向男子做个鬼脸,不过很快在男子一点也不手软地对她的粉脸揉捏的惨无人道之举之后变得乖乖的了。

这个家里,人人都宠着她,都宠上天了。只有他才能制服这个小屁孩。

长得一副天使般的面孔,却时时做着恶魔般的举动。真是天使与恶魔的结合体。明明才是三岁的小屁孩,却像什么都明白一般,比一般同龄的小孩都很早熟。而且,最大的乐趣,便是恶整每一个被她外表所欺骗的人。

不过,这些手段对别人屡用都行,除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老妈之外。

她似乎遗传了她老妈所有恶搞狡猾的本事。小小年纪,己经是远近闻名的小恶魔传人。被她整蛊的人多不胜数,和现代的周星驰电影里的周星星有一拼。不过,人家念她年纪小,而且长相甜美乖巧,一般都不会与她计较。

老家伙从小便教她习武,没想到这丫头还是个武学天才,让老家伙欣喜若狂,全心全意地把平生所学交给她。这小屁孩似乎什么都一学就会,有点像传说中的天才儿童。谁让她老妈就是个奇人。

不过,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小丫头却最讨厌一切学习。什么诗书五经,什么传记古文……她通通学不会,换了n个最好的夫子,她还是不会,估计是压根就不想学!

不过,让人膛目结舌的,还是她在生意上的敏锐头脑,有时候她提出的思想让有天下第一商业奇才的麦七都深深折服。

作为她老妈的我,曾经无数次有理由地怀疑她身上是不是被什么穿越的人士附身了。可是在多次,长年累月用现代东西去套她通通失败之后,我终于相信,她是我货真价实的女儿。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天才儿童。

她对学习的兴趣很低,常常恶搞得气走了一个又一个的夫子。最后无法,我只好亲自出马。我回忆着现代里学过的,一些经典中的经典的古诗交给她,让她从小背几首,以免习后出来丢人。

不过这丫还真是气人,真的很“学以致用”,我给她背了之后我在君锦名下的一家酒楼里开宴会,邀请一些商业合作商一起聚会,然后交流交流。谁知她大小姐在席间引用无数经典中的经典之作,让那些人手中的杯子都差点摔坏,下巴都几乎脱臼。嘴张得大大的。

本来说的好也没什么,可是她一个三岁的孩子,竟然在那老气横秋地吟岳飞的“少年强说愁……却道天凉好个秋。”她什么事都没经历过,一个小孩在那感叹这些,真真差点石化了在座的众人。

我对她彻底无言。

因为她是君锦里唯一的孩子,唯一的开心果,所以自从出生以来,便被君锦山庄上上下下都捧在手心里,对她几乎是溺爱。幸好她不会学坏,每次都很乖地完成我布置好给她的工作,作业。虽然要等我发飙之后她才乖乖听话。

不过,我还是喜欢她抱着我,感叹:“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妈妈。我最爱的妈妈。”她的语气像在撒娇一般,不过真的会让人的心融化。

生下她,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四年前,我莫名其妙地大病了一场,据说被救回来时己经奄奄一息。大家几乎都快绝望的时候,青刺突然发现我身上有骨肉了,我怀孕了。这是个惊人而愉快的消息。而一直陷入昏迷,假死状态的我,竟然拼着毅力,奇异般地活过来了,也许是新生命的存在在召唤我坚强地挺下来了。在几个月后,我产下了现在的忆君。

我的女儿,在这个世界上与我有血缘关系的人。

不过,这次大病有些后遗症,那就是我除了记得我来自现代之外,失忆了。不知道是忘了还是刻意埋葬了我的过去的一切。

对于我失忆的事,他们从来不主动告诉我,我也没问。我知道,每次转变都意味着我要开始全新的生活。他们不告诉我的原因,想必就是不想让我不要受到影响。

一次偶然的提及,老家伙说那些记忆无关紧要,我忘了也没关系。所以,我也没有想过要找回。

不过他们告诉我,我曾经有另一个身份,但是那个身份让人以为我己经死了,于是有人把我放在一个竹筏上,周围堆积满了各种花,让我的身体顺着河流一起走了。而他们在河的下流截住我。然后带我回来之后,青刺把我医活了。但那时更让他们惊讶的是,我己经怀有一个多月的身孕。更奇怪的是,在受了那么多磨难之后,那个在我肚子里的小家伙依然安然无恙。

难怪生下来是个天才儿童。她就是我的女儿安忆君。

这个名字好像很久之前便印在我的脑子里了,生下她之后,他们让我为孩子起名字,条件反射般的,就说出了这个名字。

每次说起这件事,想起我身上的伤痕他们都会愤怒和悔恨。倒是我,并不觉得怎么样,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连痛也记不得了。

我的手指曾被折断,所以在恢复上需要了很长时间,不过,我身上好像潜藏着一股隐秘的力量,所以恢复得很快,而且有修复的力量。身体在修养一段时间后,便好得完好如初,连疤都役有留下。

习惯了原本就是属于我的一切之后。我依然是安锦,依然是那个轰动整个晋国的家伙。

不过,我还有其他的事一直在做。完成属于我的责任,那些等侯了我几百年,一直追随我,忠心耿耿的随从们,让我动容震撼。

自从我醒来之后,那便是我一直在做的事,四年来都是如此。

第132章觉醒来(下)

他眷顾我,本只是一个男子眷顾一个女子。然而他并不是一个寻常的男子。他是皇帝,是一个帝者,是身上背负着太多东西的男子。他的脸要辉照日月,他的手指要指点江山,他的眼眸要俯视天下……他的一切一切都要交付给这个国家。他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这个国家。他的第一位永远不会是我,也不应该是我。而是,天下。

一一选自安锦的日志。

原来,她一直都有两本日志,那日他看到的只是谢尾萤的故事罢了。在她的寝宫的书桌暗层里,还静静地呆着一本同样精致美丽的本子。那便是属于安锦的故事。

天下。她一提笔,写下的便是,天下。她的心胸之广阔,世间难见。她的惊人之处,世间无人能及。即便是男子,也做不到她这般洒脱啊。

可是他从来不知道啊。

当他知道的时候,他与她,己经生死相隔。人鬼殊途。

他是女子,他竟是女子!!

他在梦中想了千次万次,日日夜夜期盼着如此,甚至,如果她身为男子,都希望可以娶她做他唯一的妻。可是一一现在留下的,只有他一个。在这蒙蒙世间,她抛下他,一个人活着。

而且,还让他好好活着,让他心系天下。

他明白他留下的那几句话的意思。那是他俩曾经在一起时讨论说过的。

他们畅快地喝酒,然后笑傲江湖,笑傲世间,笑傲这个尘世里浑浑噩噩的世人,痴人。

于是,在她死后,他便遵从他俩很久之前便早已在开玩笑中说好的。

她如果在他之前死了,不用葬她,只需把她放在一叶竹筏上,任她飘离在世间便可以了。

她不但要身子自由,连死后灵魂也要自由。

他都按照她说的做了。他只日日祈求上天,让她的灵魂路经此地时,可以让他看看她。哪怕一眼。他也心满意足了。

“皇上,夜深了。该歇息了。”四年了,四年如一日。皇上夜夜拿着那宝贝般的两本本子看,每次看了之后眼中浓浓的忧郁便更深了几分。人也更加沉默。

“知道了。小全子,替联宽衣吧。”是,这个陪在皇帝身边的太监便是小全子。当初他的主子莲德妃死后,他便留下来,替他的主子伺侯皇帝。而一直为莲德妃最亲密的侍女,却追随她而去。

后来,在一个夜晚,作为谢家最忠心的仆人,在谢于轼被关,莲德妃死后,他愤怒地欲刺杀皇帝,但是因为皇帝本身有点武功底子,而且暗门在黑暗中时时守护着皇帝,所以还没成功,便被及时阻止,太监总管高陆当场被陈文一剑毙命。

后宫众嫔妃都说,因为对莲德妃的爱太浓太深,便爱屋及乌,才会升了一直默默无闻,名不经传的小全子做了大内总管。统管后宫的所以宫女太监。权力很大。

小全子却无悲无喜,每日只尽心地服侍皇帝。

看着皇帝每日如此怀念自己的主子。小全子真的有些动容,有些不忍心。

人哪,总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便是你最爱的人在你面前,你却认不出她。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便是当你发现你爱她,而你们却生生世世注定不能相见。

有人说,江南的好,有苏杭美,有秦淮愁,有烟花三月下扬州。

而烟花三月下的扬州,有皎洁的明月,有沂蒙的烟雨,有烟茫茫中的乌篷船,有高寺中的子夜钟,有碧草如丝的初春。

江南,还有那仿佛从夜色深处徐徐而来的妖娆美人。在流水沉浓的暮色咿呀中,从蔓延着无边欢暖的小桥人家而来。

“顾大哥,你还画了第五幅?”一个女子一身白衣,袅袅如轻尘一般,剔透的肌肤如同琉璃,墨晶似的眼睛里,盛着满满的清淡笑意。

清雅男子点点头,眼里是柔软的笑意:“是。”

“那是什么花?世人都在猜测那是那个美人的花?”

男子微微沉吟,终于道:“荼蘼花。一次聊天时,你提起过的那种花。”

荼蘼花,那不是彼岸花,曼陀罗花吗?

女子长而浓密的睫毛敛下,扑闪扑闪,仿佛繁花在绽放一般。

“顾大哥,那代表谁?

“一个不该存在的人。你以后便会明白了。

女子微微犹豫,但还是迟疑着开口:“顾大哥,画一一”

男子急忙打断道:“那幅画是我的,我不会给你的。”

“我不是同你要画,我只是一一”

男子微微轻叹:“你不用说了,我都明白。我其实没有什么奢望的,你不用作为负担。”

我看着这个本该风华绝代的男子,这个后世人人眼中的天才,一个传奇般的画家。

被称为“才绝、画绝、痴绝”的顾恺之。

他的《洛神赋图》和《女史箴图》,成为后世的经典。不过,到现在,不知为何,这些后来名扬天下的作品都还没出炉的。只是他现在凭借《桂阳王美人图》、《荡舟图》、《虎豹杂鹜鸟图》、《袅雁水鸟图》、《庐山会图》、《水府图》等图开始闻名于世。

顾恺之的画强调传神,注重点睛。认为传神写照,正在阿堵(指眼珠)中。其笔迹紧劲连绵,如春蚕吐丝,又如春云浮空,流水行地,皆出自然,通称为高古游丝描。着色则以浓色微加点缀,不求藻饰。他善于用睿智的眼光来审察题材和人物性格,加以提炼,因而他的画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耐人寻味。

我在现代时就一直很钦佩他,一直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才会画出那些流传百世的画作来。

就在两年前,因为要完成一批新品,而且希望有所突破,我便想着如果把画通过绣娘的手艺一模一样地在锦布上绣下来,那是多么美的作品啊,于是,我便想到了他。

那时他隐居在深山中。从不见人,不管是官以名利相邀,还是商以金钱相诱,他都没有丝毫动容。这样的人,让我想起《三国演义》里的孔明。于是,我开始学起刘备的耐心毅力外加一点无赖,想请他出关。

于是,我几顾茅庐,他终于忍无可忍,答应了我。

随我来了江南。我在江南买下一栋山庄给他,而且找了仆人让他自己挑选。他的私生活我从来都是不管不问。只是确保他衣食无忧,至于他想怎么生活,他喜欢的方式是什么,那都是他的习惯和爱好,我从来都不打扰。

只是每年都固定的挤出一段时间来此小住,同他交流画工画术。他真的有独特的眼光,睿智的欣赏角度,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很多,受益匪浅。而他对我在现代学来的那套东西也非常感兴趣。所以,每次见面我们都畅聊几天几夜都不觉得疲倦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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