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王爷穿越妃.TXT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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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王爷穿越妃》(红袖v文完结)
文/资深米虫
文案:莫名其妙穿越了。
皇命之下,又莫名其妙嫁人了。
夫君艳名满天下,每天都有女人为他寻死觅活,花魁为他挂牌,郡主为他逃婚,两国为他开战,是个十足十的大祸水。
婚礼前夕,她于楼前惊鸿一瞥,看到一个沉静俊美的少年,阴冷稳重,眉眼俱是凌厉。
婚后方知,他绝对是个花心王爷,纨绔子弟,除了流连花丛,夜夜笙歌,别无是处。
她的夫君,到底是那个祸害天下的大众情人,还是临窗静思的睿智少年?
而她,是甘心在豪门大院当一个循规蹈矩的王妃,还是本着穿越女的本性,挥斥方遒,休夫自立,活一个痛快淋漓?
正文(一)赐婚
(一) 赐婚
逍帝头疼地看着殿下风神毓秀的十一弟,将案上的奏折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如此几番后,终于抬眼,叹气道:“十一弟,你该娶亲了。”
跪着的十一王爷闻言一惊,也顾不上礼法,跃然而起,趴到御案前,两只狭长漂亮的眼睛巴巴地瞧着逍帝,可怜兮兮问:“皇兄,要不……你还是把我送到大理寺法办吧?”
“法办?算什么罪?难道通告天下,说陈国郡主为十一王爷逃婚,结果导致陈留边境关系紧张?”逍帝眯着眼看着自己漂亮俊秀的弟弟,恨铁不成钢道:“你但凡把用在女人的心思收一收,放在军国大事上,朕也能轻松许多。你看看,朕这两年白发都生了多少?”
逍帝说着,把束着金冠的头朝前一低。十一王爷则往前靠了靠,煞有介事地寻了一番,然后嘿嘿笑道:“皇兄华发如墨,哪有什么白发?再说了,以皇兄的才能,便是整个天下也能握于手心,治理一个小小的留国,根本不在话下。”
逍帝听着很受用,身体重新躺回龙椅上,俊朗英气的脸上展出一轮笑来,“你便是拍再多的马屁也没用,朕已经决定,下月便让你完婚。”
“皇兄……”十一王爷的眸子星光点点,泫然欲滴。
“朕也是没法子,如果你没有镇北王的小妾,没有迷惑雷将军的千金,没有对陈国郡主始乱终弃,没有让京城那个什么花魁牡丹为你绝食挂牌……这事或许还有回寰之地。”逍帝说着,忽而把语气一转,无比威严道:“你生性,朕并不怪你。可与你有染的女人,偏偏都是留国栋梁们的亲眷。朕若是再纵容你,岂不是让留国臣子们寒心?”
十一王爷垂着头,长长的睫毛掩着眸,的鼻梁如玉所雕,从逍帝的角度看过去,亦有种我见犹怜的纯美。
男人看着尚且心动,况且女人。
逍帝在心中叹了口气,继续道:“不过,朕也不会亏待你。从小到大,朕那么多兄弟,一直最疼你,这王妃人选,自然也是王爷们里最好的。”
“不知是谁?”十一王爷似已认命,抬头幽幽地问。
逍帝见他这等表情,心中却是一紧,含着气,轻声道:“是太傅的孙女,朱可可。”
“她?那个丑八怪?!”十一王爷吓得往后一跌,狼狈地坐在地上,凄声叫道:“皇兄,你还是把我送到大理寺法办吧!”
逍帝的嘴角抽了抽,从龙椅上站起来,长身玉立,俯视着自己耍痴赖皮的弟弟,不容违抗地丢下一句:“这是圣旨。”随即溜之大吉。
剩下十一王爷跌坐在大殿之上,一脸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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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二)朱可可(1)
(二) 朱可可(1)
其实朱可可不觉得自己丑。
她挺满意自己的长相。
这天早晨,她对着镜子顾影自怜,真是越看越爱,越看越得意:终于摆脱三等残疾了!
想她从前一米五五的五短身材,对那些模特们只能采用仰视的姿态。再加上南方女子的温婉遗传,五官虽柔美却没有轮廓,一直不上镜,乃她心中至大憾事。
而今,她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身高一米七的标准摩登美人:大眼凹陷,鼻梁,一张薄厚相宜的嘴唇不点而朱,像一个东方韵味十足的中俄混血儿。
——只是,穿着古装。
在经过最初的混乱与震惊后,她终于弄清楚自己现在的身份:留国太傅的孙女,名字也是朱可可。
这个并不会让朱可可太难过,反正二十一世纪的她也是孑然一身,白天在模特公司拿拿衣服化化妆打打杂,晚上在酒吧当兼职侍应生,偶尔缺钱的时候,会帮台上的歌手假唱——谈不上多大的事业,她一向过得随意。
穿越过来后,好歹还是一个大家小姐。虽然朱太傅家已经不如从前,算是留国的没落贵族,但是先帝老师的名头挂在那里,排场却是不小,至少服侍朱可可的丫头就有七八个。
至于从前的朱可可,大概是因为过度自卑,抑郁而亡。
朱可可醒来的时候,看见从前的朱可可留下的血书一封,只说自己又丑又笨,毁了爷爷的一世英名,实在不堪重负,所以自绝,云云。
这封信让朱可可着实地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真的是丑八怪,还好旁边还有一面打碎的镜子,透过碎片,朱可可看到了这张现代感十足的面容。
——不过,似乎这里的人都不太懂得欣赏。
朱老太傅每见她一次,便感叹一次:“想老夫的儿媳妇也是京城的一代美人,老夫的儿子更是玉树临风,为什么老夫的孙女,是如此……如此模样——可怜他们、他们……”
他的儿子媳妇,也就是朱可可的爹娘,夫妻两多年前遇到了劫匪,死于非命。
每逢此时,朱可可便做忧思状,楚楚可怜,颇得朱老头子的欢心。
“既然容貌不可更改,那就更该做一个贤良淑德的女子。那《列女传》《贞女传》,你可背熟了?”朱老头子须发皆白,即便是热气蒸腾的盛夏,也穿戴得整整齐齐,里三层外三层,那儒巾大褂,一件件,看着是端庄典雅了,可是发髻里如泉的汗水,实在让朱可可咋舌不已。
真是死要面子的老学究。
“背熟了。”听问,她敛眉恭敬地回答。
“很好,很好,背来让爷爷听听。”朱老头子捋着胡须,摇头晃脑地催促着。
“爷爷,孙女以为,此类典籍并非寻常书籍,它不仅仅要死记硬背,而是融会贯通,一言一行,皆以此为准则。方不辜负爷爷的殷殷期望。”朱可可眼珠儿滴溜溜地转,顾左右而言它。
正文(三)朱可可(2)
(三) 朱可可(2)
站在朱可可身后的丫鬟青儿闻言,侧身捂嘴而笑。
小姐在看这两本书的时候,一面大声感叹‘骗人啊骗人’,一面翘着二郎腿打盹,哪里会背?
不过,这番话说得入情入理,朱老头子很满意,也就被她绕了过去。
“可可说得极有道理,女子长得丑不是过错,若是败坏风俗、不明事理,才是最不可恕的事情。”老太傅说完,目光朝朱可可身上扫了一番,脸色又沉了下来,“你的外袍呢?如何只穿了一件衫子?成何体统!”
朱可可当然不会实话说‘怕热’,只说“外袍是新做的,可可舍不得穿,所以……”
她的话还未说完,朱老头子已是泪眼婆娑。
“你父母去得突然,留下我们孤苦老小,竟连一件新袍子都舍不得穿了——不过,可可放心,爷爷到底是先皇的老师,当今皇帝是不会忘记老夫的。他已经给你指了一门好亲事。爷爷便是来告诉你这个喜讯的。”
朱可可怔了怔,大眼睛眨巴着,“指婚?”
“皇上已经把你指给了十一王爷。”朱老头笑得两眼眯成缝。
这确实是一件喜事,虽然朱可可是前太傅的孙女,可到底没落了,这几年门庭稀落,她又长得不得人心,如今竟然能配给一个王爷——那王爷虽说没实权,却是皇帝最宠爱的胞弟,更是留国一等一的俊秀人物。
至于生活作风嘛——对男人,还是要宽容些。
人不枉少年嘛。
朱老头挺满意自己这个未来孙女婿。
朱可可穿越来的日子不过一年,又一直在这深门大院里装闺秀,所以对这个十一王爷的资料,是一点也不知道。冷不丁地说嫁给他,朱可可横想竖想,都觉得太冒险。
“可可想一辈子陪着爷爷,不想嫁人……”心思电转中,朱可可又摆出了忧思状,双目盈盈地望着老头。
朱老头一阵感动,情绪外流道:“爷爷也舍不得你,可是你今年就满十七岁了,再不为你配个好夫君,你爹娘在天之灵,会埋怨老朽不明事理。老朽已是半截入土的人,若是耽误了你。百年后,拿什么面目去见你爹娘。”
说到动情处,朱老头的眼眶红了红。
朱可可看在眼里,古井无波的心也是一动。
一年以来,她其实对这个名义上的爷爷没有多少感情。大抵学问深的人都习惯内敛自己的情感,更何况这位留国大儒者。除了考究她的功、让她疲于应付外,就是说一些三从四德、女子谦恭谨然的大道理,很少有祖孙间的濡沫之情。
现在看老头儿伤感,她也觉得难过了,想他一个古板孤苦的老人、从此一个人在这间没多少人气的大房子里,实在可怜。
“爷爷,我真的不嫁了,就陪你。”这时候,她说这番话时终于有点真心了。
“胡说!”朱老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毫不领请。
正文(四)朱可可(3)
(四) 朱可可(3)
“胡说!”朱老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毫不领请。
见老头有点怒了,朱可可咋舌,没敢继续答话。
“婚期定在下个月,你身边也没有个娘亲为你操点,哎,苦了你了。”老头儿眼圈又是一红,几乎按捺不住,他于是扭过头去,板着声音道:“你自己也准备准备吧。”
说完,广袖翩翩,端庄万方地离开了。
朱可可瞧着他已显蹒跚的背影,心中萧瑟,对自己即将到来的婚事,反而不那么在意了。
她既然得了朱可可的身体,就得为朱可可做点事才好。
这世道恩怨分明,该报则报。她不是那种占了别人的好处还自鸣得意的人。
可是,该怎么帮爷爷呢?
朱可可正想着给爷爷安排一场‘黄昏恋’的可能性,身后的青儿早已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仰着明媚的小脸,喜气洋洋地恭贺道:“小姐大喜,恭喜小姐,贺喜小姐。”
“喜什么喜,”朱可可头疼地望着她,郁闷道:“天知道是瞎子傻子瘸子还是疯子。”
包办婚姻,是会害死人的。
“小姐说笑了,如果十一王爷是瞎子是瘸子是傻子是疯子,那这世上就再也没有正常的男人了。”青儿脸蛋儿红扑扑的、虽然努力压抑,可是语气里还是满满的兴奋,“十一王爷可是留国最英俊最懂风情的人呢。”
这个消息,倒让朱可可有点始料未及。
“你见过他?”她问。
“小姐不记得了?一年前小姐去春游,曾在路上与十一王爷有过一面之缘,当时小姐还盯着他多看了几眼呢。”青儿提醒道。
哦,一年前,也就是穿越过来之前的事了。
朱可可随口应了一句,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继续问:“那后来呢?”
“后来,十一王爷在亭子里设宴,请参加春游的京城千金们喝茶吟诗,十一王爷知道小姐是太傅的孙女,就请小姐过去一叙,后来,在席间……”青儿忽而想起什么,又收了声,闭了嘴。
“在席间怎么了?”朱可可心知有异,追问道:“我已经记不住了,你且说来听听。”
“在席间,小姐才华出众,辩论时,把御使千金柳如烟封得哑口无言。十一王爷为了安慰柳如烟,说小姐……说小姐……”
“说什么了?”
“他说……他说小姐又丑又笨……”青儿垂着头,低如蚊蚋地回答。
“可是去年七月十五发生的事情?”朱可可慎重地问。
青儿点点头,惊喜道:“小姐想起来了?从那天之后,小姐的性情就变了许多。”
那正是她穿越过来的日子。
朱可可倒吸了口气:我说原来的朱可可为什么会突然想不开,留血书抑郁而死。敢情就是被这个十一王爷刺激的。
换句话说,他就是杀死本尊的凶手了。
“他既这么说过本小姐,如今本小姐就要嫁过去了,那简直是世上最悲惨之事,你还贺喜什么?”想起青儿起初的欣喜,朱可可有点恼了,横眉质问道。
正文(五)朱可可(4)
(五) 朱可可(4)
“可是小姐不是很喜欢十一王爷吗?那天王爷说了那样的话,小姐确实伤心,可是回去的时候,小姐对青儿说,并不后悔见过十一王爷……”青儿被朱可可的质问吓到了,声音越发低了下去。
朱可可语塞。
难不成十一王爷是本尊的暗恋对象?也因此,才会如此在意他的态度,被他的话打击至死。
她有点感伤了,摆摆手,把青儿召近一些,然后凑过去,耳语道:“不如,我们先出去会一会这位十一王爷?看看他到底值不值得嫁。”
青儿吓得脸色发白,连忙摆手,“不成不成,万一被太傅大人发现了……”
“你不说,我不说,他怎么会知道?再说了,如果你不陪我出去这一趟,我就装病装疯,一辈子嫁不出去,让你也陪着我做一辈子的老姑娘。”朱可可如此威胁。
她早就发现了,青儿当初这么开心,也是因为,那小丫头也喜欢着这个十一王爷。
古代女子出嫁,贴身丫鬟总能陪嫁过去当妾。她们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买卖。
果然,青儿被威胁了。
她期期艾艾地应了,然后磨磨蹭蹭地出去找衣服。
过不多会,两个家丁打扮的青年男子便从后门鬼鬼祟祟地钻了出去。
朱可可本来生得高挑苗条,那普普通通的粗布青衫穿着,也有种风度翩翩的感觉,而且五官清晰,她又用黛笔细细地瞄了眼睛和眉毛,乍一看,根本辨不清雌雄,只觉得是哪个大户人家出来的俊俏少年郎君。
相比之下,本来柔美清秀的青儿倒有点惨不忍睹,矮且不说,衣服更是鼓鼓的,像正在的胖小孩。
“小姐,青儿觉得,你男装打扮竟像换了个人似的。”待出了后门,青儿红着脸道:“老天爷真是弄错了性别。”
朱可可挑眉,也不说话。
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多以女子娇小玲珑、面部柔和为美,也就是朱可可穿越前的模样。
“难道真是时不待我?”念及此,朱可可又伤感了一把。
不过,那种可有可无的伤感转瞬即逝。
在出门之前,她已经向青儿详细地打听了这位十一王爷的消息。
留国十一王爷,本名司马恪,男,今年二十有二,未婚,无子女(未公开的私生子除外),身家不详,但绝对不少,爱好女色,特长:弹琴作画吟情诗、翻墙爬窗夜偷情。
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攻城略地,从小生于温柔乡,长于温柔乡,立志死于温柔乡。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除了沾花惹草外,他就没有其他长处了。
整一个花瓶。
没想到啊,这样一个花架子,竟然能让如此多的女子为之疯狂。
朱可可很无语。
正文(六)邂逅(1)
(六) 邂逅(1)
司马恪平日的行踪并不难问,不在烟花柳巷,就是某某王公大臣的府邸家宴了。
这段时间为了处理陈留两国之间的外交问题。大臣们都很忙,无人设宴,这位十一王爷,一定在京城烟花最浓的地方——芳兰坊。
朱可可领着青儿,悠哉游哉地朝芳兰坊走去,快到牌坊处时,青儿终于胆怯,拉着朱可可的袖子,哀哀地说:“小姐,还是别进去了吧。”
青儿是朱家的家奴,从小在诗书礼仪下浸滛长大,对于这等滛乱之地,自然反感到骨头里。
朱可可倒没多大感觉,反正前世在酒吧工作,什么场合都见过。这样古雅的青楼,几乎算是‘纯洁场所’了。
“你在外面等会,我看看就回。放心。”见青儿的神情,朱可可不打算强迫她,指了指旁近的茶楼,让她在一边侯着。
青儿忙不迭地点点头,也顾不上什么小姐的安危,慌慌张张地朝茶楼跑去。
朱可可笑笑,摇着折扇,悠哉游哉地往牌坊来里走了进去。
牌坊两侧拉客的姑娘们见了他:公子人倒是不错,只是衣服的质料差了些,态度也谈不上多么热烈,只是零零散散地凑过来,扯扯她的袖子,见朱可可没多大意趣,也就散了。
朱可可也不随便留恋,径直朝芳兰坊的头牌冠群芳小姐的闺阁走去。
冠群芳的闺阁是三层的独立小楼,装饰得古色古香、幽香典雅。很有苏州园林的感觉。
朱可可站在阁楼下,仰头望着三楼露天阳台处的帷幔飘飘,隐约有一个鹅黄|色的身影在白色的帷幔间蝴蝶般穿插翩跹,丝竹管弦音不断,饮酒作乐的欢呼亦阵阵传来,显然,正是宴会的*****期。
朱可可整了整衣襟,大摇大摆地朝楼里走去。一楼的鸨妈见状,连忙迎上去,眯着肿炮眼,询问哪家的少爷。
朱可可勾唇一笑,很正经地回答道:“我是十一王爷府的家人,十一王爷着我送东西来。”
鸨妈听闻,也不好说什么,指了指楼上,道:“王爷就在上面。”
朱可可本只是猜测,如今听到证实,心中一安,同时又有点懊恼。
婚期定在下月初三,也就是七天后。
准新郎却还在和烟花女子莺莺燕燕,情何以堪啊何以堪。
朱可可走上了楼梯。
二楼虽也是冠群芳小姐的阁间,但却是她的闺房所在,所以比起三楼的花厅,清净了许多。
朱可可在二楼拐角处略停了停,一扇斜对着楼梯口的房门微开,房里的景致隐约可见。
她并没有多大的偷窥欲,只是目光一扫,恰好看见了,而看见后,有一刻竟然挪不开脚。
屋里坐着一位男子。
正文(七)邂逅(2)
(七) 邂逅(2)
屋里坐着一位男子。
与其说坐,不如说倚着。
他倚着窗台,静静地望着窗外,一手执酒杯,一手撑着台案。
以朱可可的脚步望过去,只能见到他的侧面,可只是单单一个侧面,已经能动人心魄了。
朱可可没见过这么明润的男人。
像一块通透的玉。
光从窗户外透进来,折射过他精致的五官:长的睫、挺的鼻、润的唇,柔和的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