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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骗行天下第2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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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骗行天下作者:未知

女尊:骗行天下第2部分阅读

一丝笑容也没有。

皇甫书景心里一沉,事情似乎朝着不可预知的方向而走,脱离了他的掌控。

不是告诉自己要试探她的想法的么?

不是告诉自己要跟她谈生意的么?

那么,现在,他们……

“你说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怎么办?他皇甫书景怎么知道?他只知道,就在刚刚,这间房间里面,这张床上,对方践踏了他的骄傲,罔顾了他的自尊。

这个女人……是色魔。

他一个皇族的子孙怎么能够任由一个贫民女子如此的看轻他,戏弄他?

“呵呵,给你几个选择。”

皇甫书景抬起眼睫,沉默的望着对方。可是那长长的还没有干透的发丝阻挡了对方的表情,让人窥探不出一丁点痕迹。

半越伸出一个手指:“第一,我们继续晚了一年的洞房花烛,就当做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

洞房花烛,多么讽刺的字眼!

他,皇甫书景怎么可能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她在玩弄自己,践踏自己皇族的尊严,她当她自己是什么人?就算是妻主,他也是皇族,也是比她高尚不知道多少倍的人。她凭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地方,以这种方式来要求洞房花烛?

半越再伸出第二个手指:“第二,我累了,不想伺候你了,换你来伺候我吧!”

伺候?刚刚是她伺候他?简直是胡言乱语!这个女人她当做她刚刚做的那些是什么?伺候!那是侮辱,是……

如果不是她那样对待他,让他无措和紧张到害怕,他也不会打她耳光。

半越最后伸出一根手指头:“第三,你走,我们从此互不亏欠!”

走!他能够走到哪里去?这个大黎国是女子为尊,他一个男子能够独身去哪里?而且他是皇族,走到哪里都是有人伺候,就算是被人轰出了皇宫,出了都城,他还是皇族。一路上也有半越照料着,苦吃得不多,顶多是走路走多了脚疼;睡觉的床不够软,压在床板上背疼;吃的饭菜不是山珍海味,都是见所未见为所未闻的贫民食物。

那些苦根本算不上苦。

可是,如果他被轰了出去,别说那些‘苦’,他能不能存活还是问题。

房间里再次久久的没有丝毫声音。

半越在等着他的回答,而已经恢复了冷静的皇甫书景在思考。

一如既往的骄傲告诉皇甫书景,离开她!

今天还只是第一次,她居然就如此的对待他。那么明天、后天、她说不定会变本加厉!就好像出了都城之后,他对她的不满也逐渐升级,到了最后已经发展到了看到她就觉得嫌恶的地步。

如果不是因为对方一直在默默的照顾着他的起居饮食,说不定他早就一脚踹掉她了。还能轮到她来找他‘洞房花烛’!

可是他同时也硬逼着理智来告诉他自己,这个女人不简单。她有能力,她懂忍耐,她说不定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够带他回到都城的人。

所以他从下午起一直在忍耐,在思考,能够跟对方沟通的几率会有多少。

自己会要付出什么!

贞操几乎是肯定的!

可是在面对着这自己平日里见到就讨厌憎恶的面孔,要一反常态的一次性接受对方,这对皇甫书景实在是个大难题。

特别是在对方如此对待他的情况下。

那一耳光是他习惯性的自我保护,也是表明了他的态度。

半越在等。

她在等他的回答,也在测试这个男人的可用度。看他是否够聪明,能够成为自己交易的对象。

这是一盘棋!

一盘她沉浸了太久,一直没有落子的棋局。

皇甫书景来试探她的真假是肯定的;他的反抗是她持续刺激下的必要反应;接下来呢?

他会如何选择?

选择第一个,代表他忍耐力绝佳,是个好演员,也有足够反抗命运的本事。

选择第二个,代表他有反骨,是个为了最终目的不惜一切的人。

选择第三个,代表……他是个没有头脑,不懂虚假应酬的人,这样的人就算带到皇城也是被人宰杀的份。第一次他能够得到半越这个身体前主人的帮助离开都城,找到这个深山避居。那是他的运气,也可以说是这个身体前主人爱他至深。

可惜,对方没有给与她相应的回报!

可是,现在这个身体里面的灵魂是二十一世纪的半越。身体内部已经从半年前换了一个灵魂。

半越这个未来的灵魂可是自私自利的人类典型代表,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典范。没有绝对好处和利益的事情她不做,风险越大越没有高昂代价的事情她也不会去做。

那么,皇甫书景,这位皇宫不得宠的皇子,为了别人而私吞国库十万两白银的皇子,会如何做呢?

一丝残忍的笑意回荡在她脸上。让那黑暗中的面容显得狰狞而恐怖,就好像吸血的魔鬼,等着猎物自投罗网。

皇甫书景身上的欲望已经因为惊吓而消退,身上的汗珠却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冷,逐渐有将他冰冻的趋势。

“我,走!”

半越一拍手掌:“好,现在马上就走吧!”

皇甫书景惊讶的叫道:“现在?”

半越笑意越来越大:“现在。马上。而且,只准穿着你身上这一套衣服走。”

“你!”

“呵呵,我这个人说到做到。当初说带你远走高飞,我做到了;说要好好的照顾你,我也做到了;现在,我让你走,自然我也会做到。”

皇甫书景脸色瞬间苍白。

“你好狠心!”

半越再拍拍手掌:“彼此彼此。世间凡事因果轮回。你当初如何对待我就应该会想到我会有反抗的一天。你想要跟我谈条件却不愿意开出筹码,还想空手套白狼么?呵呵,你可要看清楚,现在的我可不是野兔子,而是真的野狼!”边说还边靠近他,那邪魅的眼睛在黑暗中似乎会发射出吃人的光芒,直接看透皇甫书景的内心。

告诉他,你又想错了!

不要以为半越笨。已经被他欺压了一年,她不会还看不透皇甫书景的诡计。

对,是诡计!

再一次的利用半越,替他做牛做马。

呵呵,女人不是傻,她很多时候只是在装傻而已。

半越就这么赤身裸体的走到门口,将那房门打开,做出送客的姿势。

皇甫书景眼睛一瞪,半响才露出惊慌的样子:“我,会在山林里面迷路。”

半越眉头一跳,似笑非笑:“那与我有什么关系!”

“山林里面晚上有很多野兽。”

“唔,也许它们有夜宵吃了。”

“我,怕冷。”

“你如果可以自己打猎的话,说不定会猎杀到老虎,有了老虎皮就不会冷了。恩,也许你会被老虎背回山洞做夫郎,呵呵。”

“……我,你不能这么对待我。”

“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好了,不要罗嗦了,走吧!我要睡觉了。”正好打了一个哈欠,胸口那两团柔软随着动作晃晃荡荡,在月光下有着勾人的光芒。

皇甫书景似乎被那月光给吸引,目光转到门口的女子身上。

只见对方全身被月光镀上一层银色。那发丝纠结的垂着,有些零碎的挂在肌肤上,黑的越发黑,白的越发白,银色更是闪耀炫目。

对方那慵懒无情的双目似闭未闭,嘴唇冷漠的扬起不大的幅度,颈脖修长,胸部不够丰满,腰肢纤细,臀部圆润,一条腿倾斜的搭在另外一条腿上,遮盖了最关键的春光。

皇甫书景只觉得那陌生的冲动又开始苏醒,他几乎是跳了起来,缓慢的拉起床上的长衫穿上,够长的衣摆一直遮盖快到了膝盖以上,也掩盖了他的慌乱和窘迫。

几乎是一步三退后的磨蹭到了门口,他的个头跟对方差不多,低头正好扫视到对方胸口柔美,喉咙一紧,再平视既是对方目中无人的嘲笑。

似乎是受不了他的磨蹭,手部一用力,就将皇甫书景筹措害怕的身子给推出了门外。对方还没有反应过来,那身后的门碰的就关上了。

直觉的想要去拍打门,可是天生的骄傲又阻止了他的动作。

刚刚因为偷窥到春色的旖旎也瞬间被冰冷的木板给隔离,他甚至可以想象到门后女子讽刺的笑意和肉色的身躯。

直到现在他似乎还在梦中。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居然被那个女人给轰了出来?

他,这算是被休了么?

他,再一次被人抛下了?

真的没有一个人要他?

他……该怎么办?

夜风吹来,树叶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音,就好像山林野鬼的哭诉,一声声,直接敲击着门外之人脆弱的内心。

皇族的骄傲告诉他,不能哭,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至少保有了贞操,他就算以后回到都城他还是可以站在那个人的面前。

他既然能够从都城一路到这山林,那么他也可以活下去。反正半越当初来着深山的时候也不是什么都不懂么,可是现在她也可以靠打猎养活几个人。

那个女人可以,他这个皇族有什么不可以做到的。

当初他将户部侍郎玩弄于手掌中不也是很简单的事情?他不相信他有什么做不到的!

心里不停的给自己找安慰,也不停的给自己鼓气。

最终他蹒跚的走到厨房门口,伸手一推,门居然锁上了。另外一间房里是卷帘和岩茶,就算现在去了也肯定会被半越知道,然后再将他当着下人的面给轰出来!

皇甫书景是皇族,丢不起这个脸。

那么,那他能够去哪里?这么晚了!

半越说过在山林里晚上正是野兽出没的时候。

他,不想还没有回到都城,就成为野兽的夜宵;也不想被老虎给背回去做夫郎;他……

无边无际的担忧变成害怕,张开野兽般的黑洞,吞噬着他,连同这黑夜,瞬间就会将他给吞没,尸骨无存。

第四章

“哎呀,小姐,您来看,这里还有一个坛子。不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哦!”卷帘扒开地上的灰尘,铲子也丢在一边,自己快手快脚的将那坛子从地底下给搬了回来。

“昨天那个坛子里面挖出来的是首饰,前天挖出来的是一些金豆子,这次应该是白银才对。”半越拍拍身上的灰尘,从自己身边已经挖开的坑上跨了过去,一边喃喃自语。卷帘正好把坛子的盖子给打开,里面一个布包。打开来还真的是有一些碎银。卷帘翻翻找找,又从碎银的底下翻出来几张纸。

“小姐,还有银票哦!”

半越双眼放光:“看看上面是多少数额的。”

“噎,小姐,卷帘不认识字啊!”

一个爆栗:“笨丫头。”

呜呜,就算是笨也是小姐挑的丫头。

“一千两两张,这些是三百两一张的,唔,这个是两百两,一共有五千多两。”

“哇,小姐,我们发财了!”

再一个爆栗:“发什么财啊,这么一点银子,都不够我们塞牙缝的。”

呜呜,你的笨丫头一辈子也没有办法赚到这么多银子啊!

“没有想到皇甫书景还会藏私房钱。啧啧,如果不是你偷偷告诉我刚刚搬来的时候看到岩茶挖土埋东西,我还不知道他们埋的居然是银子。”

“是啊是啊!我还以为他是饿了,去土里挖吃的。”

再一个爆栗:“就记得吃。”

呜呜,“可是他们有银子,干吗还要我们打猎去换银子给他们买衣裳,买吃的!我们一年多都没有穿过新衣裳了,他们两个可是一过季就有新衣裳。”

准备再一个爆栗的,结果还是怜惜的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等我们有银子了,我给你换新衣裳。”

呜呜,小姐大人你现在手中拿的不是银子么?

还是一个爆栗:“这是我们的本金,要利滚利的。”

利滚利是什么?

“就是银子生银子。”

哦!可是这跟要把皇子夫郎给轰走有什么关系?

“不轰走他,岩茶会离开这个房子么?岩茶不离开我们怎么挖他们的私房钱。”

可是,岩茶离开去了哪里?

“当然是给他的主子送吃的穿的!”

那你还费事将皇子夫郎给轰走。

再一个爆栗:“说你笨还是抬举你了。”

呜呜,我再笨也是小姐的丫头啊!

“还有什么要问的没?”

唔,没有了!小姐啊,我什么都没有问哦,都是你一个人在说话。

“你什么疑问都显在脸上,不用你开口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了。”

哇,小姐好厉害。

“是你太笨!”

呜呜……

“小姐你出门么?”

“我这些天不会回来,这些日子你哪里也不要去。如果有陌生人来找你,说带你去见我你再收拾好所有的值钱的东西跟着对方去找我就是了。其他多余的话都不要说。”

“那岩茶可以出去哦!”

“让他去,你就当做没看见他。否则我那夫郎迟早会饿死。让他们两人吃点苦头也好。”

“那我还是要做三个人的饭菜么?”

“做!你做好自己吃了就是,剩下的放着,自然有人来拿。”

“哦!谁会来拿我们家的饭菜啊?难道是山里的老虎?”

“老虎才不吃饭,老虎缺少给它烧饭做菜的丫头,你一说话,担心老虎听见了把你给叼了去。”

呜呜,小姐,我怕!

“关好门。没多久你家小姐说不定就是大款了。”

呜呜,大款是什么啊,小姐!噎,已经没看到人影了哦!

山下村庄,天下第一当铺分铺。

已经临近夏末,微风已经带着凉意,吹拂着当铺门头上的布幔。

一阵叮铛响,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

当铺里面正打着瞌睡的清秀瘦弱女伙计醒来,揉着柔媚的眼睛笑道:“半主子,您又来了!这次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嘿嘿,没什么,就一些碎玉石,看看能不能当掉。”进来的人一身破旧的衣裳,有点黑的面目,熟门熟路的走到窗口,正是半越。

“我们天下第一当没有什么不能当地。您的东西更加没有当不出去的。嘿嘿,快拿出来给我瞧瞧。”

一个布包小心翼翼的放在窗口的一个木盘子里面。布包一层层的,看样子里面有些金属器物。

伙计将中间的东西分类。有些是普通的石头,有些是泛着光的裹着泥土的碎玉石,还有一些变形的金豆子。

女伙计挑挑选选的看了半天,最后才吐出:“一百两。”

半越二话不说的直接包裹起所有的东西就出门。

伙计也没想到对方这么干脆,赶紧从窗口后面给钻了出来,拉扯着已经走到门口的半越:“有话好说嘛!半主子可从来没有如此对待我这伙计过,怎么的这次这么火气大。来来,喝茶。如果价格您不满意,我再仔细看看货,说不定还有得商量。”

半越似笑非笑。还是落了座,端起新茶喝了一口。

唔,最近这当铺给她泡得茶越来越好了。要知道第一次来的时候连水没有一口,如今是跑得太多次了,让这当铺的老板赚了甜头,她也成了用户?能够得到特别待遇?

“老伙计,我们两人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到你这里当东西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吧!”

“是是是。”

“说十回也不止了吧!”

“是是是。”

“去年冬天的那一批皮毛,是我去深山里面的山洞硬是将那些冬眠的兔子等物给挖了出来,开膛破肚卖给了你们当铺,不说你们赚了多少,实在是我当初缺银子,所以你们赚我的也是应该的。”

“这……嘿嘿,大家不都是图着过一个好年么?”

“是啊!当初是为了过个好年。可是持续这么下去,你们越吃越肥,我越来越瘦,瘦到成了皮包骨,没力气去爬山掏洞你们可找不到冬天给你们送皮毛的人了。当初那些被拔了皮的兔子白送给你了不少,你也送给了你的东家一些吧!我今年如果不准备再在这里当了了,我换一家当铺……”

“哎哎,别这样吗!大家都是熟人了。这样吧,这批货算你一百一十两。”

半越也不再说话,再次站了起来,这次伙计没有拉她,她也没有停留,直接出门右拐,在这边最近新开了一家当铺,算是天下第一当地老对头的分店了。

风一吹过,街道上人来人往,显得热热闹闹。

伙计心里打着鼓,最后还是追了出去,这次是在半越差点进入对头当铺的门口硬是将对方拖了回来。

躲在角落里,对着半越比了两根指头。

“两百两!”

点头。

“呵呵,伙计,你这个人看样子永远只能做活计。我还是另外找一家吧!”

啊!这是为何?

“你刚刚看到的金豆子虽然已经不圆润,可还是实打实的金豆。外面市价十两银子换一两金豆。我这些金豆可不是销赃,而是我从自家里带出来的。可我这金豆一颗有两两,总共八颗。

那泛着光芒的绿石头不是寻常的物件,只要稍加打磨就是上好的玉器。卖给富贵人家一件玉器也可以的抵得上上百两银子。我以前就挖到一些,都卖给你们当铺了。

还有那寻常的石头是难得的原石。一颗好的原石成价上万两,小的也有上百两。这可是正正经经的宝贝。在都城很多富贵人家是千金难求一小颗。

我好心觉得大家好歹生意一场,不给别人赚了,你倒好,倒是得寸进尺的看我穿着破烂就以为我不懂行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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