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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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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后两个人没成,不只是代表曾经白费了更多的时间精力,也代表名誉上的损失。这个时候并不是几十年后,那个时候青年男女分分合合没人在意,这个时候的人却是在意非常的。

其实几十年后的人也有在意的,只不过没有六七十年代在意的东西那么‘浅’。比如说,几十年后的未婚同居,其实没什么的,双方男未婚女未嫁,出于共同的意愿一起生活,又觉得不到结婚的程度,于是选择了同居,这没什么好说的,但那个时候很多人还是看不惯,觉得伤风败俗。

这个时候见家长了再散,大概就类似于几十年后婚前同居之后没结婚吧。对于青年男女,特别是女孩子来说,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名声’的。

即使是这样毛思嘉也不觉得这个提议有什么不能接受,倒不是因为她的观念要开放一些,不在意这种事——她生活在这个时代,就不可能完全不顾这个时代认识的人的目光。另外,就算她不在意被影响名声,也该严肃面对这件事。几十年后的女孩儿,或许不介意婚前同居了,可说到被领去见家长,也不会随便答应。

只是...只是没有理由不接受吧。

孙继东自己或许不知道,但对于毛思嘉来说确实是这样——他真的很好,他的真诚是能够感受到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是一种很重要的感受。

“去见伯母吗?”毛思嘉故意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和孙继东比谁先绷不住。察觉到孙继东罕见地游移不定她才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嗯,也不是不好,不过...”

“不过见家长之后呢?”毛思嘉笑意盈盈:“我不想太早结婚。”

‘结婚’两个字说出来的时候毛思嘉还有点儿脸红...不过就算是脸红也要说出来。见家长什么的,她并没有什么抗拒的,到了这个时候也该见一面了。但是结婚嘛,这就有点儿没准备了。

不是孙继东的问题,单纯的就是觉得太早了。

等到人结婚了,人生就不再只是自己的了,很多事情要考虑周全,身上的责任也会重很多很多。遇到喜欢的人结婚这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但她还是觉得这个阶段稍微靠后一些,让她有一点准备比较好。

毛思嘉的说法对于这个时代一般的男人来说可能比较难接受,她年纪不大是真的,但已经可以领结婚证的话,这样说就没什么说服力了。更何况孙继东比她大了好几岁,他这个年纪也该着急结婚生孩子的问题了...再等几年?这有点儿说不过去吧。

但孙继东没有什么障碍就接受了,一方面他本来就和一般人的想法不一样,他就没着急过结婚生孩子的事。事实上,如果不是遇到毛思嘉,他都不会对这些事感兴趣。另一方面,也是他早有心理准备。

毛思嘉不愿意太早结婚这件事在过去他就知道了,那个时候她和黄耀升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这段关系维持了很长的时间...数年爱情长跑。一开始就是因为不想太早结婚耽误了,后来又考了大学,她干脆就想大学毕业了再结婚。

大学时结婚什么的,对于毛思嘉来说还是有点儿反常识的。

孙继东未必知道毛思嘉的心理活动,但她不想早婚这件事他是知道的。

既然早就有所了解,这个时候自然也不觉得意外和难以接受。

“行...”孙继东深深看了毛思嘉一眼,然后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抿了抿嘴唇:“...你喜欢什么时候结婚?”

第84章

“你们家今儿有些不一样啊?”同一栋楼的妇女上楼的时候刚好遇到孙妈,她应该是刚刚出去过,手上拎着好几个网兜,里面有买的菜,也有水果零食什么的。如果是一般的买菜购物,让家里保姆去就行了,今天自己准备,显然是有客来啊!

因为有客来的关系,保姆特别忙,这才需要家里的女主人也上阵帮忙。

孙妈笑了笑:“没什么事儿,就家里来一个客人。”

“来一个客人这么忙?那来的是什么人啊!”妇女啧啧了几声继续八卦。

孙妈笑了笑,本打算矜持一两句的,但到底没绷住。大概只稳住了两秒钟,最后还是给人说了。说之前还放低了声音:“别传的到处都是啊!”

得到了对方的保证才说:“我们家继东带对象回来了!”

“哎呦!”妇女叫了一声,意识到自己声音太大了才压低声音:“这可不得了,居然是继东带对象回来了!上次我就听人说过继东谈对象了,不过中间没什么人言语,我还当吹了呢!”

这话孙妈不爱听,立刻拉长了脸:“说的什么话,什么叫吹了!”

听着有点儿不盼着人好的意思。

妇女自知有些失言,连忙赔罪。赔罪之后又问她:“继东对象到底什么人啊?”

孙妈呵呵笑着:“我哪里知道是什么人,继东这孩子主意大,是自由恋爱的。不过今天带人回来,这不就知道了么...”

听孙妈这样说,妇女连忙道:“继东妈,这我可得提醒提醒你了,今天可真要擦亮眼睛!这带回来的姑娘一点儿底细不知道心里不慌啊?得仔仔细细观察,不然一时以为是个不错的,回头才知道上当了,那可就糟了!”

孙妈其实心里也有这种担心,但面对同住一栋楼的邻居不愿意失了面子。只是笑笑:“也不是一点儿底细不知道,继东那对象是卫南的同事。卫南对那姑娘是赞不绝口...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不能这么说!”妇女角度刁钻:“这男人看女人和女人看女人能一样吗?他们看的地方就不同!更何况卫南就一个半大小子,毛毛躁躁的,他能看出什么?”

孙妈表面呵呵,一副‘不是那个样子的,我还是相信我蛾子判断的’的样子,实际上心里和这个妇女想的差不多。

回头回了家里,把水果零食什么的放好,就提着菜去了公共厨房。

孙家住的楼房是这个时候典型的简易楼,一套房子是不带单独的卫生间和厨房的。厨房什么的,都搭在公共空间——一溜的水泥水池和一溜的灶台,各家各户分割了不同的空间。

“秋香,饭煮好了吗?”拎着菜的孙妈问已经在烧饭的保姆。

孙家这个保姆和这个时候首都的大多数保姆一样,都是各家从老家找来的。孙家一方面是级别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上头没有老人,而夫妻两个人都要上班,所以才找了这么个保姆。

从血缘关系上来说,这个保姆和孙家这一支已经挺远了,只能说是在一个族谱上。之所以会让这个保姆过来,应该说是出于同情心。

保姆全名是孙秋香,在老家就和一林姓男子结婚了,哪曾想那男子早早撒手人寰,留下了孙秋香和女儿林小云。连一个儿子都没有,在那个年代,还是乡下地方,是很难站住脚的!最后没办法,只能带着女儿回娘家。

孤儿寡母的日子不好过,那个时候大家普遍条件差,对于回来守寡的女儿家里也很难有力量负担,最终还是要再嫁...寡妇再嫁并不是不能够,只不过各方面条件得放低一些,而且也要讲究运气,不是说随随便便就能嫁人的。

那段时间孙秋香和女儿林小云日子可不好过,雪上加霜的是孙秋香父母一次乘船,遇上了翻船。死的人里面正好有老夫妻二人——这下家里当家的就成了哥哥嫂子了,更容不下孙秋香母女了。

处理完父母后事,哥嫂就商量着嫁妹妹的事。

哥嫂嫁妹妹的时候没有考虑妹妹的幸福,而是想着谁家有更多彩礼。这个时候就算是黄花闺女也没有多少彩礼的,更别说寡妇了。寡妇再嫁经常是什么都不要,就去了人家家里了。

若是寡妇要彩礼,那男方的条件不知道该差成什么样儿了!

族里的人都有些看不下去,但这又是人家的家事,不好插手的。就是这个时候,孙家来信到老家,想找一个保姆。族里的长辈好心好意选了孙秋香去,这才有了孙秋香来孙家做保姆。

孙秋香估摸了一下时间:“差不多了!”

这个时候没有电饭锅,就连高压锅都没有!煮饭其实是一件非常费时的事情,效率低下(这个时候大家的灶台也基本上只有一个灶眼,不存在一边煮饭一边做菜的事)。这也是为什么家里没有专门的闲散劳动力处理一切杂事就要找保姆的原因之一,实在是这个时候的各项家务都没有工具辅助,实在是很耗时间啊!

以孙家为例,孙正道夫妻两个有工作,不常在家里的儿女也不说,常在家中的儿女是孙继东和孙卫南。然而两个人也有工作,还是男孩子,不太可能参与家务活动。这样四个成年人每天要吃饭穿衣,早晚饭、洗衣、收拾屋子...只是这类大项家务已经足够人团团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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