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还是叫我杀了她。
我怎么会呢。
我把门一关,那一天几乎是落荒而逃。
一连好几天我都没回来,我叫佣人偷偷送饭给她,可她不吃。
我说爱吃不吃,不吃就饿着。
可她一直不吃,一连三天,她滴水未进。
厨房阿姨打电话给我,求我回来看一眼她,再不回来,人就真的没了。
这话是我相信的,这小姑娘娇气的很,天气转凉之后在这世界上第一个感冒的人就会是她。
我把她抱起来,轻飘飘的一把,她又比之前瘦了许多许多。
她抬起手,摸我的下巴和脸颊,她对我说:“程煜,你来接我了吗?”
“他妈的!程煜到底是谁?!”
我当时似乎这样的骂她,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有一些记不清了,但就是那时之后,我把程煜这两个字给记住了。
我叫张恒去查一查,陆和这人简单的很,张恒没费什么力气就查的七七八八。
陆小姐原来还是一个有故事的陆小姐,是我低估了她。
英雄救美,听起来就是格外动人的,只是这样的故事只能被写在童话里,挪到现实世界来,必定是血肉狰狞的。
我去医院看过一眼那个小废物,看他现在的模样,我是怎么都不会相信陆和惦记了这么久的人真的就是他的。
但我听说他曾经也是足够好的,小少年眉清目秀的,蓬勃生长着。
真是可惜啊,他来不及长大。
我笑起来,问张恒:“你说陆和怎么会喜欢他。”
张恒告诉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可真的是这样吗?
我有点怀疑。
我和小姑娘许久不见了,当我提起程煜的时候,我看到她那样惊恐的模样,我挺想知道此时此刻她脑海里在想些什么。
我猜大概会是东窗事发。
我不喜欢那个小废物,我也不喜欢陆和总是惦记那个小废物。
漫不经心的我羞辱着她,羞辱着她的感情,我说了许多难听的话。
她冲上来抓住我,抓紧我的衣领,和我对峙着。
生平第一次,她这样的反抗过我。
出乎意料的,我不是特别生气,我和她大吵了一架,当天夜里她就气冲冲的离开了。
小姑娘傻透了,竟然什么也没拿。
跟我一场,走的利索又潇洒。
她亏大发了。
我也后知后觉的想明白,我被她扔下了。
我秦均,被她扔下了。
应该是不甘心的,我又找到她,小姑娘惨兮兮的,又比之前瘦了许多。
我捏着她的脖子,能感受的到她的骨头硌着我的手掌心。
原来一个人是可以这么瘦的。
日子还是一如既往的过,程煜醒不醒来对我构不成任何威胁。
陆和永远都是陆和,是我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陆和。
我领她出去见朋友,想让大家都知道,陆和如今属于我。
虽然一直都属于我。
但好多人惦记她,穆歌拉着她的手叫她一起去玩狼人杀,她回过头,穆歌却拦住她。
穆歌叫她自己拿主意,伸手点一下她的额头,二人那么亲密的靠在一起。
我特别生气,我还在这呢,陆和就和别的男人勾搭在一起了。
这么多的人,我的脾气忍住没发,后来人都散了,大家都要离开,我叫她的名字,可她却不跟我一起。
我想起她和穆歌凑在一起说悄悄话的模样,恨不得淹死这对狗男女。
我很久没对她发这么大的火了,陆和被我吓坏了,她哆哆嗦嗦的,说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话。
我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的,我只记得穆歌挨着她,她凑过去,听他说话。
我不允许陆和这么做,不允许陆和这么对我。
怒火烧光了我的理智,那天我吓坏了她。
她拿我毫无办法,我给予她那么多的伤痛,她都默默受着。
她怕我怕到极致,咬紧自己的手臂,露出狰狞的青筋。
我愣了一瞬,随即掰开她的牙。
白白净净的手臂上,有血淋淋的一道伤疤,她惊魂未定的躲在角落,不知该如何面对我。
我其实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我没想过会弄疼她,我就是想让她记住,她是我秦均带过来的,不能跟别的男人瞎走。
但很显然的,我吓坏了她。
后来在让我想起那天夜里,我其实是后悔的,我不该那么对她。
我伤害了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