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家中困窘的,还真愿意有一两个女儿进宫做宫女...若是洛阳左近的人家,两三个月拿一次钱,足够接济家里了——这还只是普通宫女,若女儿争气,不说什么飞上枝头做嫔妃,就是做了六局二十四司的女官,那也是极好的。
所以,年前开始放宫人,民间开始有大量的婚庆之事后,选新人入宫的事也就如火如荼的做了起来。
因为燕国选宫人容易,民间不怎么抗拒,所以燕国选宫人时并不会下‘禁婚令’,禁止适龄女子嫁人。甚至于,宫女都是自愿报名的...只要父母带着女儿去地方衙署报名就好。
只要不是贱籍,父母没有犯下杀人、□□等重罪,都可以报名。
按照传统,选宫人的地方圈定在了洛阳及洛阳直接管辖的十几个县,还有就是周边几路了——这是为了防止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以选宫人为由,搅扰民间,也是为了节约民财。毕竟大老远的送一批宫人来,成本也不低了。
不过这不代表宫中宫人就只有洛阳和洛阳周边几路的人了,毕竟从良家子中选宫人,只不过是宫人来历之一......
宫人另外还有三大来历,一个是一些罪犯,他们的妻妾女儿都要被没为宫奴。一般来说,这种罪犯都是不简单的,因为普通的犯罪,哪怕是杀人呢,也不过就是抓到杀人者,问成死罪而已,不会牵扯到家人。能够牵扯到家人的罪,就不是寻常百姓能犯的!
比较典型的,家里通敌卖国了,家里妻妾女儿抓进宫,甚至发到教坊司,就很顺理成章。
所以,这种因罪没入宫掖的,别看地位比良家子出身的宫女地位低,初时在掖廷做的是最粗重的活儿。但她们找到机会往上爬,最后在宫廷中站到高位的可能也大得多——都是读过书、见过世面、领会过贵族世界勾心斗角的人精呢。
再一个来历臣子和地方进献,臣子献媚,摸准皇帝的脾胃,收养漂亮女子,以族中之女的名义进献,这不必说了。这种事,汉代的公主做的最多,一般也只有皇亲国戚才好做这种事,寻常官员,哪怕不是清流,做这种事其实都有点儿犯忌讳。
讨得好了,自然万事都好。讨不得好了,就是一个窥视内廷、结交内宫的罪!
相比之下,地方进献就好多了。一般是一些地方,以某种女子出名了,比如赵姬善歌舞什么的,宫廷就会要求地方进献一些女孩儿来。另外,一些小国,为了表示臣服,也常有进献女孩儿的,这就是‘贡女’了。
最后一个来历,属于最小众特殊的,即某个女子十分出名——美色、才华、女红技艺等等,出类拔萃的好,然后就被宫廷征召了。
“大娘娘别太劳累了,这些事自有奴婢去做,大娘娘该顾惜着自己才是。”寒冬腊月的,几个妃嫔都来赵娥这里,尽着做儿媳妇的心,十分奉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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