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全根和苗银花张大了嘴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那、那你以前都能尝出来你爸做的那些菜滋味不够好吗?
苗银花想着,天才的舌头那必须得是一生下来就有的,可他既然尝地出来他爸的手艺不够完美,那怎么还能忍受四十多年呢?
尝地出来。
宿傲白挠了挠脑袋。
有时候淡了点,有时候咸了点,有时候香料味道不够重压不住食材的那些怪味,还有时候过火了,能尝到焦味不过不干事的人没有发言权,爸辛辛苦苦做的饭菜,我闭嘴吃就行了,还挑三拣四,那忒不是东西了。
他的回答也很洒脱。
再说了,爸的手艺就那么一点点的小问题,我多幸运呢,投胎成爸妈你俩的孩子,要是投去别人家,比如大于叔他们家,那我才真的要哭死呢。
宿傲白口中的大于叔是宿家小食铺的常客,几乎从宿傲白有记忆起,他们家一家三口就常年在店里吃饭,除了少数全家一起出门喝喜酒吃席的日子,几乎风雨无阻,因为那两口子做的饭菜都太难吃了。
听了儿子这番解释,老两口都笑了。
特别是宿全根,别人都说他儿子这不好,那不好,现在看来,他儿子多乖多孝顺呢,明明觉得饭菜不合胃口,可因为知道是他这个当爸的辛辛苦苦做的,从来也不挑剔,从发育期开始,顿顿胃口很好,每餐都要吃两三碗,让宿全根以为儿子真的很喜欢自己的手艺。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喜欢他的手艺吗,不,这是啊,这是一个儿子对父亲深深的崇拜与尊敬。
不用宿傲白再多说什么,宿全根这个慈父已经替儿子脑补好了所有理由。
老太太也不例外。
看看,她生的这个乖乖,怎么就那么懂事招人疼呢。
两口子凭借自身的脑补功力,就差眼泪汪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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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回到自己的房间,宿傲白看了眼卧室电脑桌上的那个皮夹子,打开的皮夹子可以看见其中一个夹层里露出的半个身份证证件,上面露出的第一行字是人名宿天远。
这就是宿天远昨天晚上准备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丢失的那个钱包。
宿傲白收回视线,现在还不是联系那个小傻子让他回家拿身份证的时候。
按照现在补办身份证的流程,他昨天发现证件丢失,就算今天立马去补办,也需要七个工作日的时间才能将新做好的身份证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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