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傲白一脸激动地讲述着自己在山上的遭遇。
当时我想啊,可不能耗下去,万一熬到天色暗了,山里更多的野兽开始出没,我的命可能就玄了,于是我就趁着这头野猪晕头转向的时候从树上跳了下去,正好砸在它的背上,然后骑着它,攥着它的猪毛,一拳一拳砸它脑袋,总算是把它弄死了。
大伙儿这才注意到了宿傲白的手背,那些关节凸起的地方都已经红肿破皮,一手的血,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野猪的。
但这也足够叫人震撼啊,能一拳拳将野猪的脑袋砸成这样,宿老二这是什么力道啊?
你就这样把它砸死了?
闻讯赶来的村长一脸震惊地看着他的手臂,这些日子宿老二带给大家的震撼着实有些多啊。
是啊,幸亏我的力气有那么一点点大,要不然,死的可能就是我了。
宿傲白的脸上露出庆幸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憨厚老实。
大伙儿面面相觑,你管这种将野猪坚硬的骨头都锤碎的力道叫一点点大?
你这比野猪还野猪啊!
以前的宿老二力气大不大,大伙儿也都不太记得了,毕竟在此之前,宿老二都没啥存在感,他在大伙儿的印象里,就是埋头干活的人。
现在回过头想,应该是大的吧,要不然,他怎么能干几乎顶上两三个壮劳力的活儿呢?
对于一些不太清晰的记忆,人的大脑很容易随着后面的认知而弥补过往记忆中模糊的片段,现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宿傲白就是一个体力和力气都超出普通人的男人。
没想到宿老二还有这个本事呢,现在他的腿伤已经养好了,有这样大的力气,即便分家的时候只得了三亩薄田,也不用担心饿死。
光是眼前这头大野猪,就起码值个十两八两的银子呢。
人心都是复杂的,一个之前被他们所有人同情的人忽然间过上了超出他们生活水平的日子,那种抑制不住的酸溜溜的滋味就冒上来了。
还得劳烦几位婶子帮我个忙。
宿傲白似乎没闻到空气中的酸味,还是乐呵呵地笑着,转头对着村长媳妇在内的几个大婶求助。
之前大伙儿帮了我那么多忙,我一直都想找个机会答谢大家呢,正好现在得了这么一个大家伙,我准备劈一半,弄个杀猪宴,请大伙儿一块来家里吃饭,我一个大男人也不会折腾啥好菜,二娘的力道也做不了大锅菜,掌勺这事,还得麻烦几位婶子帮我了。
宿傲白一脸诚恳地说道。
这一头一两百斤的野猪,他准备一半拿来弄个宴席答谢之前帮过他们爷俩的人,剩下的一半,现在就拿去镇上或是县城的酒楼大户人家那儿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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