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单身汉
清歌在伦敦大学学院学的是新闻媒体专业的,做一名记者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
一周后,她去了恒阳报社报道,在伦敦的时候沈鹤城便让她回国之后去恒阳报社。
她以前在英国伦敦学院的时候曾经在一家不错的公司实习,那时候公司老板想留她下来,后来被清歌拒绝了。
她穿着简简单单的西装裙,头发束起来,额前的发丝松散下来,整个人在成熟与清雅之间切换着。
恒阳报社是B市最大的报社,涵盖了娱乐,经济,时政新闻的版图,更有甚者,有一些狗仔记者出自恒阳,总能挖到一些爆炸性的新闻。
就比如前段时间,孟新堂和娱乐圈小花的新闻被扒出来,所以大家都说恒阳报社在吃瓜和正经之间游走。
恒阳报社的写字楼是在十九楼,这一块地方商业楼林立,纵横交错的商业大楼,构成了繁华的办公区。
“扣扣扣”
“进来”沈鹤城见女助理后面是清歌那张俏丽的脸,他笑了笑,将人迎进来。
“怎么样?在英国的时候就和你说了,跟着爷有饭吃。”
清歌在他对面的坐下,沈鹤城现在是沈氏得掌门人,恒阳报社只不过是他们沈氏的其中一项产业而已。
“嗯嗯,您说得对,所以我主要做哪方面的新闻?”
沈鹤城抿了口茶,他声音不疾不徐,谈正事的时候沈鹤城是让人信服的,毕竟他总能一脸认真地和你分析其中的利弊。
“你现在刚回国,不太了解国内的政治,而且社会新闻也是一知半解,所以还是去经济板块吧。”
其实清歌更想去社会新闻板块,因为她总觉得社会新闻更能直击人的心灵。
虽然有很多都是很残酷的,但是这个社会总是需要点血淋淋的教训才能让人记住。
清歌很喜欢恒阳的工作环境,大家都很活泼开朗,她认识了一个女生,名程周周,江南人,声音糯糯的。
小姑娘自来熟,清歌是个慢热的人,但是一旦别人对她很好,很热情,她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对待那个人。
俩人一见如故,觉得很投缘,她有一个小爱好,喜欢收集香水,手表,以前叶迦遇就说她的这个爱好太烧钱了,没想到程周周也有这种收集的爱好。